中建六局太原市桥东街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部11地块地材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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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祁仓路(池河大道-东园路)道路西侧绿线绿化施工等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M116-1158-1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明光市祁仓路(池河大道-东园路)道路西侧绿线绿化施工等工程监理
2、招标人:明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明光市祁仓路(池河大道-东园路)道路西侧绿线绿化施工工程、明光市明湖学校北门绿化工程、锦江华府小区围墙绿化工程、曹庄安置房东侧绿化工程、嘉城御府小区围墙绿化工程、名都会小区围墙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工程工期:同施工工期。
3、工程质量:合格。
4、招标范围:上述工程全过程的监理,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5、本工程中标价:本项目工程中标价*0.7%为发包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为小额工程监理类项目备选库市政公用工程类别中的企业(此工程启用2015年-2016年小额定点库),委托代理人为小额项目投标委托代理人名单中的人员,委托代理人非小额项目投标委托代理人名单中的人员须携带社保部门开具的其在本单位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2、项目总监: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在滁州市招投标领域有不良行为,被滁州市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凡被邀请参加本工程的小额工程备选库内企业,请于开标时间前携带投标函(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小额项目投标委托代理人名单中的人员须提供公司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至开标现场(复印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逾时到达的或者未达到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第1条要求递交投标资料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资料。
3、开标时间为:2016年04月26日10:30时。
4、开标地点为:明光市祁仓路98号,明光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第二开标室。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自工程开工至竣工及保修期内,监理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即招标范围内监理人员工资、劳保福利、现场办公费用等成本以及公司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2、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及投标函的相关内容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不得签订背离其实质性内容和其他协议。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或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担保金,同时停止小额工程项目备选资格6个月,并计入不良行为档案。
3、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六、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到合同费用的90%,余款10%在缺陷责任期满,档案全部移交后7天内支付完毕。监理单位必须按时按规定提供发票。
2、合同其他条款的具体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签订。
七、招标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按国家收费标准交纳的50%交纳招标代理费。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明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磊
电 话:181*****282
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成丽
电 话:136*****532 177*****001

2016年04月22日


明光市祁仓路(池河大道-东园路)道路西侧绿化施工等工程监理项目投标函
(注:该投标书需带至开标现场)
(招标人)
我公司已仔细阅读 明光市祁仓路(池河大道-东园路)道路西侧绿线绿化施工等工程监理(项目名称)招标工程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我方愿以本项目工程中标价*0.7%的投标总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在本项目工程要求的工期(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移交整个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公司如中标,将拟派 担任本项目监理的项目负责人。

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 )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工程名称) 项目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开标会, 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 授 权 人: (签字或盖章)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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