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南丰路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昌平区南丰路工程 已由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昌平发改(审)〔2023〕18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资金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70%中央国债资金+30%市、区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第五维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昌平新城南邵地区,南起怀昌路,北至朝辛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拟对现状水毁道路进行修复,道路南起怀昌路,北至朝辛路,全长约 4.588 公里,现状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随道路工程同步实施交通工程、交通导改工程等。1、道路工程:铣刨并新建 4 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
*****.5平方米;挖除并新建 30 厘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9 平方米;拆除、新建乙 1 立缘石
***** 米等。2、交通工程:全线施画交通标线 5892.6 平方米。3、交通导改工程:设置导改标志、限速标志等,同时配置水码、爆闪灯、LED 太阳能箭头等设施。 合同估算价 3238.55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60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南丰路(怀昌路-朝辛路)现状水毁道路修复、交通工程、交通导改工程、附属工程等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4 年 02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2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3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第五维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48号 |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8号东楼306室 |
联 系 人: 赵工 | 联 系 人: 窦工 |
电 话: 010-******** | 电 话: 130*****011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qq.com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4 年 0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