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及研究系列主题展览展陈工程招标公告
创作及研究系列主题展览展陈工程招标公告
资产管理处
清资招*******号
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简称“招标人”)现就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院创作及研究系列主题展览展陈工程项目进行招标,诚邀国内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参与报名。
一、招标项目名称
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学院创作及研究系列主题展览展陈工程
二、招标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工程为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学院传薪”“营造中华”“思贤师心”3个临时展览的展陈工程,总建筑面积2438平方米,展览展示了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建筑学院教师与学者的艺术作品、研究成果及相关文献资料。工程范围包含新建隔墙、展墙、展台,部分展柜、展架的制作和安装,设计资料中包含的文字标牌的制作、安装和电气管线的连接,以及部分作品的布置、摆放等。
三、报名企业资格条件
1.依法在国家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务登记齐备且年检合格。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具有足够的合同履行能力,包括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3年3月-2016年3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企业在职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通过质量、环境和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四、企业报名时需提交的报名材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2.报名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果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话,请同时提交说明文件);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京外企业,还需提供外地企业进京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2013年至今类似本次招标项目的艺术类展览展陈工程业绩,及2013年之前完成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展览展陈工程项目(如有),请列出工程名程、工程规模、甲方姓名及联系电话,提供展览平面图、实景照片(彩色打印)、获奖情况(如有)等,并附两份(含)以上的完整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建安B本及同类过往施工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企业为项目经理交纳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
7.报名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在近三年内(2013年3月-2016年3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8.投标意向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已经了解本公告对投标资格条件的说明,并承诺能够全面满足资格条件;
9.报名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以及其他可有证明公司实力的文件(包括质量、环境、健康等管理认证体系证书和印刷版企业情况介绍等)。
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同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同时提供电子版光盘一份)。提交资料请装订一起,装入一个信袋内,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报名时间、联系人和报名地点
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联系人:史华欣
联系电话:138*****355
报名地点: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域清街2号院9号楼南楼招标一部)
本项目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当面报名,不接受邮寄、快递、传真等其他非当面方式的报名。招标人将从报名单位中选择投标人,无论报名企业是否被邀请参加投标,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未被邀请者,恕不另行通知。
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
2016年4月24日
标签: 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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