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港大台子港点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港大台子港点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丹东港大台子港点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60,000.00
最高限价(元):760,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依据《港口规划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11号)》,在《丹东港总体规划》和《丹东港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上,开展丹东港大台子港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对港区、作业区水陆域利用和重要配套设施的布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为港口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助力大台子口岸建设工作按期完成验收,推进丹东港整体口岸扩大开放及辽宁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港口规划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11号);
(3)交通部关于港区详细规划编制内容及文本格式的要求(2006年12月);
(4)《丹东港总体规划》,2010年4月;
(5)《丹东港总体规划修编》,2022年1月;
(6)水运港口、道路、水电、通信、消防等相关行业设计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2、安全要求
(1)供应商可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并应在自行勘察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若因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的与采购项目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应对采购标的内容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技术规格
丹东港口岸大台子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前言:包括规划背景,规划原则,范围及年限,规划的主要结论;
(2)港口发展现状:包括地理位置,自然条件,港口发展现状;
(3)需求预测:包括经济腹地,港口吞吐量预测,船型发展预测;
(4)主要功能区划及规划控制指标:包括主要功能区划,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5)水陆域总体布置:包括布置原则,陆域总平面布置,水域总平面布置,港界,竖向布置及土石方平衡;
(6)配套设施规划:包括集疏运规划,供电规划,给排水及消防规划,通信信息规划;
(7)环境保护规划:包括规划港区环境现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环境保护规划及治理措施;
(8)规划实施:包括分期实施意见,问题与建议;
(9)附图。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的数量:《丹东港口岸大台子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报告10套,电子版1套;
(2)采购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丹东港口岸开放大台子口岸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及图纸送审稿。
(3)采购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丹东港口岸大台子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报告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六)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服务要求
(1)进行港区发展需求预测专项研究,对港区发展需求进行科学、准确的预测,为港点规划提供运量数据,支撑整个规划方案;
(2)进行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专项研究,确保规划航道的通航合理性、符合性,支撑港点水域规划方案;
(3)根据港点功能定位、运量、船型、自然条件、临港条件及各专项研究结论等提出水陆域布局规划方案、道路交通规划方案、港口配套设施规划方案、环境保护规划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综合资信资质(所有专业规划咨询和评估咨询)或专业资信乙级及以上资质(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可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振兴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八纬路10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
邮箱地址: lnsy9688@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体育馆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