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中院关于保山市隆阳区兰城房地产评估机构选择的公示
大理中院关于保山市隆阳区兰城房地产评估机构选择的公示
本院拟对(2023)云29执658号之十五执行裁定书中涉案查封标的物:坐落于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正阳南路二处商铺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
经征询当事人意见,拟在大理、保山范围内随机选择评估机构;请大理、保山辖区内入册人民法院信息平台且具有相应房地产评估专业资质的机构(不含分支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本院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随机选择鉴定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16时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鉴定采取网上报名,鉴定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报名。
三、摇号及其它特别说明:
(一)我院定于2024年2月29日17:00分后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网上摇号确定鉴定机构;
(二)若只有一家鉴定机构报名,则直接确定为本案鉴定机构;
(三)中签机构序号说明:中签1为正选机构,中签2、3(等)按顺序依次为备选机构;
(四)请报名机构和案件当事人届时上网查看,随机选择机构的结果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五)摇号结果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工作公示”栏进行查询;
(六)查看摇号过程,可点击公告下方“查看摇号过程”按钮进行查看;
(七)本案评估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的收取,费用包括评估、勘验、差旅等相关费用;费用仅从本次评估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款项中优先支付。
联 系 人:邱法官
联系电话:0872--*******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
2024年2月22日
标签: 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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