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退耕还林2015年度种苗及造林费(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一轮退耕还林2015年度种苗及造林费(第二次)招标公告
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建始县长梁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建始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建财采计[2016]0172号),于2016年4月13日对建始县长梁乡人民政府新一轮退耕还林2015年度种苗及造林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现发出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建始县长梁乡人民政府新一轮退耕还林2015年度种苗及造林费(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JSGJZX[2016](G)-014A-1
三、项目内容:长梁乡完成退耕还林3500亩。其中:杉木苗2000亩,592000株;核桃620亩,20460株;银杏苗100亩,16700株;落叶松400亩,66800株;柳杉300亩,50100株;李子50亩,5000株;杨树30亩,3000株。
四、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具有植树造林资格(工商营业执照核定范围)。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六、报名时需携带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包含植树造林)、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除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身份权属)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红印章的复印件一套,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4月25日起工作时间至4月29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领取时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或发送到潜在投标人邮箱。逾期将拒绝办理。
八、领取地点: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行二楼),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9号。
九、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5月18日上午09:00前,逾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地点: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行二楼),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9号。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整。
十二、交易中心联系电话:****-*******(大厅) ****-*******(财务室)
采购人联系电话:155*****639(李先生)
十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
户 名: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行;
帐 号:****************5620。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个体工商户必须是营业执照上代表人账户(号)交纳,否则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投标人应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回单,于开标截止日前,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开收据后,递交投标文件;银行回单上要注明交款单位、交款人及交款项目名称;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转账票据复印一份在投标文件中。
开标截止日时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25日
标签: 种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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