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20系列飞机中国总装线项目厂区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A320系列飞机中国总装线项目厂区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出资兴建A320系列飞机中国总装线项目,并作为A320系列飞机中国总装线项目厂区绿化景观工程招标人。
  受业主及招标人的委托,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A320系列飞机中国总装线项目厂区绿化景观工程进行招标,在此诚邀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和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A320系列飞机中国总装线项目厂区绿化景观工程
  四、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内
  五、工程概况:A320系列飞机中国总装配线项目,位于天津滨海新区临空产业区内,占地面积60万平米,建筑面积11.5万平米,厂区绿化景观面积约260000平方米。
  六、招标范围:A320系列飞机中国总装线项目全部厂区绿化景观工程的施工、竣工及养管,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3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5月30日,总工期441天,养管期为竣工后365天。发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工具、机械、包工期及包质量。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资金来源: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八、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的投标申请人要求具有一定的苗木种植、运输和管理经验、良好的信誉保证以及与本工程类似的绿化工程施工经验,能够证明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2、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的投标申请人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投标申请人具备自有(可为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参股关系或具有同一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或长期合作苗圃,若为合作苗圃须提供投标申请人与苗圃所签订的苗木采购协议书及2006、2007年度与该苗圃的买卖合同各一份;
  ②所提供苗圃的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00万元,且具备林业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③苗圃坐落地点位于华北地区(以空港加工区为中心半径200公里范围)内;
  ④单个苗圃面积要求在500亩以上;
  ⑤所提供苗木要求为非山地苗,并保证已在苗圃中驯化至少1年,适宜在盐碱地区的土壤和气候条件下成活;
  3、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近3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在天津(盐碱地区)150000㎡以上,合同值1500万以上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
  5、项目经理配置要求为一名正项目经理一副项目经理,均要求为园林或绿化工程相关专业、外地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完成进津备案手续;
  6、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报名时,须办理有关进津备案手续,并取得《进津备案通知书》。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参加报名和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报名时间:2008年2月1日—2008年2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2008年2月1日—2008年2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15日下午: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A320系列飞机中国总装线施工现场天保咨询现场办公室。
  5、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
  6、联系人:乔锦程 电话:***-********/********
  7、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苗木采购协议书(原件);近3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在天津(盐碱地区)150000㎡以上,合同值1500万以上绿化工程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津备案通知书(原件);项目经理证及IC卡(原件,外地项目经理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苗木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006、2007年度与该苗圃的买卖合同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报名单位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十一、未参加报名及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十二、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1月31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投诉接待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中环西路1号(空港汽车园客户服务中心)
  投诉接待负责人:靳辉、李守明/张敏求
  投诉接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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