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鹤山至开平)高速公路招标公告

(原鹤山至开平)高速公路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明至恩平高速公路项目已通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高明至恩平(原鹤山至开平)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5】3292号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东高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国内银行项目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高明至恩平高速公路北起佛山高明区,向南依次途经云浮新兴县、江门开平市至江门恩平市,与开阳高速公路相接,并与中开高速公路对接。项目全线长约42.915km,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00km/h和120km/h,路基宽度33.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全线高填方(填方高度≥12m)34处,其中30m以上2处,最高39.7m;高路堑(3级及以上边坡)48处,其中6级及以上边坡2处,最高7级71m;设大桥2184.2m/13座,中小桥1267.9m/21座(均含分离式主线上跨桥);设长隧道1111m/1座(双洞平均),短隧道382.5m/1座(双洞平均);设高村、稔村东、龙胜、马冈、沙湖东、凤山等6处互通立交,设服务区1处,生活区1处。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全线土建工程(含路面、房建、绿化)划分为四个标段,其中土建TJ3标已于2015年9月完成招标工作,剩余未招标的标段(TJ1标、TJ2标、TJ4标)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

类别
施工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投标人资质要求

A

类路基

桥涵

工程
A1
TJ2标
K10+200~K23+002(断链)
12.802
K10+200~K23+002(断链998m)范围内的土建工程、绿化工程,K10+200~K33+000范围内10Kv及以下电力线迁改工程和通讯管线迁改工程,以及全线附属区房建工程和K6+796~K23+002范围内预制梁。
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A类路基

桥涵

工程
A2
TJ4标
K33+000~K43+913
10.913
K33+000~K43+913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及K24+000~K43+913范围内的绿化工程,K33+000~K43+913范围内10Kv及以下电力线迁改工程和通讯管线迁改工程,以及K24+000~K43+913范围内的预制梁及水泥稳定层、匝道混凝土路面施工。
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持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D类

长大

隧道

工程
TJ1标
K0+000~K10+200
10.2
K0+000~K10+200 范围内的土建工程、绿化工程、10Kv及以下电力线迁改工程和通讯管线迁改工程,K0+000~K23+002范围内的路面水泥稳定层、匝道混凝土路面、全线路面沥青面层及附属区房建的路面施工。
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注:各合同段具体里程桩号和工程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为准。

2.3招标范围及建设工期

本次招标范围为土建TJ1标、TJ2标、TJ4标施工招标(含路基、桥涵、隧道、路面、房建、绿化等工程)。本项目通车日期为2018年12月。各标段建设工期如下:

TJ1、TJ4标:土建工程建设工期暂定22个月,路面工程工期暂定28个月;

TJ2标:土建工程建设工期暂定22个月,房建工程工期暂定28个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投标人须满足本项目通车目标要求的前提下,在综合报价中充分考虑各项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工程招标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本章2.2款规定的施工资质,同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本公告发布的网站媒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最多可选择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投标人在报名时只须购买一份招标文件,但报名申请材料须按本章第4.1款要求分标段提交。每个投标人最多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已在本项目先行工程中标的中标人,将自动失去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

3.4本次土建工程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的多家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招标人将依据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每个标段最多选择一家投标人通过该标段资格审查。若某一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且均满足资审条件最低要求,且该投标人按评标办法中关联企业选取原则确定为最优通过资审者,则该投标人可同时通过两个标段的资格审查,其他关联企业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6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有效的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报名;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IC卡的办理及报名申请表的下载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7如投标人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评定为AA级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关于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承诺书》要求提交使用等级申请承诺书或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表彰免资审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单位报名后,仍须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满足初步评审及资格审查最低要求(资质、业绩、财务能力)的投标文件情况下,直接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并装订成册,在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后,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只须购买1份招标文件,但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1份报名资料。

4.2招标文件(包括资料和数据U盘)每套售价1000元(含工程量清单、现场踏勘路线图、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弃)土场位置等资料及投标报价数据盘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设计图纸每套收取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在报名前可按本公告第9款要求,将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及图纸费存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后,持银行回执单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5.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6年5月5日12时~5月5日17时,集中地点:云浮市新兴县东成镇思本村江罗高速管理中心(请投标人自备车辆);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5月5日10时,地点:云浮市新兴县东成镇思本村江罗高速管理中心1号楼广东高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会议室。

如不需要参加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数据U盘中提供的路线图自行踏勘;如投标人对本次招标存在疑问及质疑,可通过质疑函的形式发至招标文件指定邮箱,招标人将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有关问题进行澄清和解答。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5月30日11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当日9时至11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高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云浮市新兴县东成镇思本村江罗高速管理中心1号楼

邮政编码:52742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邮 箱:gaoengaosu@qq.com

9.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广东高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浮新兴支行

账 号:********3433

财务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 ****-*******

2016 年4月25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A类(路基桥涵工程)

TJ2标: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TJ4标: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持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D类(长大隧道工程)

TJ1标: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人的资质证书要求:

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安全生产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A类(路基桥涵工程)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500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200000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盈利。

D类(长大隧道工程)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1000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400000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盈利。


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本均是按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计算得出。

2、近三年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且还需提供最新一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主要提供(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的复印件。

3、企业盈利情况以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的复印件和投标人提供的近三年财务信息为准;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全国统一式样的税收票证或银行出具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为准;对于由投标人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缴税证明”,而非全国统一式样的税收票证或银行出具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则不作为财务审核依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A类(路基桥涵工程)

TJ2标: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新建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至少3个标段,且累计50km以上(含50km)。

TJ4标: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以下类似工程:

(1)新建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至少3个标段,且累计50km以上(含50km);

(2)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含沥青砼路面或水泥砼路面或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至少100km(含100km,长度按主线段计算,互通匝道的路面数量不计在内)。

D类(长大隧道工程)

TJ1标: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以下类似工程:

(1)新建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至少3个标段,且累计50km以上(含50km);

(2)单洞长(左洞加右洞,下同)不小于2000m 的新建高速公路长隧道3座。

(3)新建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累计100km以上(含100km,长度按主线段计算,互通匝道的路面数量不计在内)。


注:1、近五年指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交工验收或未交工一次竣工验收的项目为准。

2、“成功地完成”指由投标人独立完成工程,并经交工验收,发包人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的业绩是指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主包已建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资料有:(1)汇总表(含黑色字体或绿色字体部分)网页屏幕打印资料;(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以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或填写的信息为准,能体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或者评审办法评分标准所提出的各项指标进行描述,如果网上数据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网上信息在工程内容、交工日期、技术等级、里程、规模等方面可能会因过于简略而导致投标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请投标人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近1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发生以下情况: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和项目总工程师(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可向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注:1、信用等级指的是项目所在地最新一年度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以及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C、D级的企业,按B级对待;如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被评为C、D级的企业,按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对待。

2、投标人应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商检会〔2015〕5号)要求,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增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内容的通知》(粤交基函〔2015〕1556号)增加查询记录,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表4-7 其他材料”的要求附上查询记录原件。如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且使用相同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和项目总工程师(含备选),可将查询记录原件放入其中一本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指明原件的位置,并附上查询记录的复印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A类路基桥涵工程(适用于TJ2标)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从事类似工程4年及以上,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经理备选人
1

项目总工
1
路桥高级工程师,至少5年从事类似工程和主管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验,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总工备选人
1

A类路基桥涵工程(适用于TJ4标)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从事类似工程4年及以上,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经理备选人
1

项目副经理
1
工程师,从事类似工程4年及以上,至少从事过1个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管理工作。

项目副经理备选人
1

项目总工
1
路桥高级工程师,至少5年从事类似工程和主管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验,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总工备选人
1

D类长大隧道工程(适用于TJ1标)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从事类似工程4年和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2年及以上,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经理备选人
1

项目副经理
1
工程师,从事类似工程4年及以上,至少从事过1个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管理工作。

项目副经理备选人
1

项目总工
1
路桥或隧道高级工程师,至少5年从事类似工程和主管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验,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总工备选人
1

备注:

1、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备选人所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上述类似工程工作经验以资格审查资料表4-3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或初次担任类似职务的起始时间为起计。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等。

3、人员业绩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应页面,需附以下证明材料:

(1)汇总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以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或填写的信息为准,能体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者评审办法评分标准所提出的各项指标进行描述,如果网上数据不足以反映出人员的资格要求,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4、上表中的类似工程均指与所招标内容技术等级相应的高速公路工程。

5、上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的颁发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进行选择。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A类路基桥涵工程(适用于TJ2标)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质检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计划工程师
1
路桥工程师,至少有负责计划3年类似工程的经验,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道路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至少3 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桥梁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至少3 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隧道工程师
1
路桥工程师,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地质工程师
1
工程地质或岩土专业工程师,至少3 年从事类似工程并具有相等施工经验。

测量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3年类似工程经验。

房建工程师
1
房建专业,工程师职称,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试验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财务负责人
1
会计师,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4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具有3年类似工程工作经验。此数量为最低数量。

环境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档案主管
1
具有至少3年相应岗位工作经验。

备注:1. 投标人对附录6所要求的人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拟配备本标段的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承诺书”,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2. 投标人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的要求执行。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工期和进度,按规定设置最低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要求。

3.为实施工程必须配备足够数量测量员、试验员、资料员,并必须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的经验。

4. 上表中的类似工程均指与所招标内容技术等级相应的高速公路工程。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A类路基桥涵工程(适用于TJ4标)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质检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计划工程师
1
路桥工程师,至少有负责计划3年类似工程的经验,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道路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至少3 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其中1名须有高速公路路面施工经验。

桥梁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至少3 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路面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测量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3年类似工程经验。

混凝土拌和楼操作手
2
中级或高级技工,至少3年从事路面工程经验。

摊铺机操作手
4
中级或高级技工,至少3年从事路面工程经验。

试验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财务负责人
1
会计师,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4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具有3年类似工程工作经验。此数量为最低数量。

环境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档案主管
1
具有至少3年相应岗位工作经验。

备注:1. 投标人对附录6所要求的人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拟配备本标段的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承诺书”,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2. 投标人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的要求执行。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工期和进度,按规定设置最低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要求。

3.为实施工程必须配备足够数量测量员、试验员、资料员,并必须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的经验。

4. 上表中的类似工程均指与所招标内容技术等级相应的高速公路工程。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D类长大隧道工程(适用于TJ1标)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质检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计划工程师
1
路桥工程师,至少有负责计划3年类似工程的经验,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道路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桥梁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至少3 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隧道工程师
1
路桥工程师,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路面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地质工程师
1
工程地质或岩土专业工程师,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并具有相等施工经验。

测量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3年类似工程经验。

试验工程师
2
持有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摊铺机操作手
6
中级或高级技工,至少3年从事路面工程经验。

沥青混凝土

拌和楼操作手
3
中级或高级技工,至少3年从事路面工程经验。

财务负责人
1
会计师,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6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具有3年类似工程工作经验。此数量为最低数量。

环境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档案主管
1
具有至少3年相应岗位工作经验。

备注:1. 投标人对附录6所要求的人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拟配备本标段的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承诺书”,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2. 投标人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的要求执行。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工期和进度,按规定设置最低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要求。

3.为实施工程必须配备足够数量测量员、试验员、资料员,并必须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的经验。

4. 上表中的类似工程均指与所招标内容技术等级相应的高速公路工程。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A类路基桥涵工程(适用于TJ2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1
平地机
≥180kW

4

2
振动压路机
≥18t

4

3
振动压路机
≥25t

4

4
冲击压路机
≥25kJ

2

5
装载机
≥2m3

6

6
挖掘机
≥1.0m3

12

7
推土机
≥135kW

6

8
自卸汽车
≥10m3

20

9
发电机组
250kW

3

10
洒水车
≥6m3

4

11
冲击钻
10t

10

12
吊车
≥30t

4

13
数控钢筋弯箍机


1

14
数控钢筋弯曲中心


1

15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6m3

8

16
钢筋调直机


2

17
混凝土搅拌站(自动计量)
≥50m3/h

1

18
混凝土搅拌站(自动计量)
≥75m3/h

1

19
砼输送泵
≥30m3/h

8

20
水准仪
SD3

3

21
全站仪


3

22
自动智能预应力张拉设备
全套

2

23
龙门吊
≥100T

4

24
架桥机
≥160T

2

25
真空压浆设备


4

26
羊足碾


2

27
强制式打夯机


1

28
弯沉测试设备


1

29
钻芯机


2

30
凿岩台车


2

31
喷护设备


4

32
锚杆钻机


6

33
衬砌台车


2

34
水泥储存罐
≥/罐

6

35
灰浆搅拌机
200L

2

36
柴油发电机
≥50kw

2

37
垂直运输设备
15T

2

38
电焊机
≥38.66KW

4

注:1、投标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2、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施工设备,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索赔。

3、附录7所列设备须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2“(二)拟配备本标段的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承诺书”的要求附承诺书。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A类路基桥涵工程(适用于TJ4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1
平地机
≥180kW

4

2
振动压路机
≥18t

4

3
振动压路机
≥25t

4

4
冲击压路机
≥25kJ

2

5
装载机
≥2m3

6

6
挖掘机
≥1.0m3

12

7
推土机
≥135kW

6

8
自卸汽车
≥10m3

20

9
发电机组
250kW

3

10
洒水车
≥6m3

4

11
冲击钻
10t

10

12
吊车
≥25t

4

13
数控钢筋弯箍机


1

14
数控钢筋弯曲中心


1

15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6m3

8

16
钢筋调直机


2

17
混凝土搅拌站(自动计量)
≥80m3/h

2

18
砼输送泵
≥30m3/h

2

19
水准仪
SD3

3

20
全站仪


3

21
自动智能预应力张拉设备
全套

2

22
龙门吊


4

23
架桥机


2

24
真空压浆设备


2

25
羊足碾


2

26
强制式打夯机


1

27
钻芯机


1

28
载重汽车
15t 以上

40

29
稳定粒料拌和设备
≥600t/h

3

30
水泥砼滑模摊铺机
一次性摊铺宽度≥12m、带DBI 装置

1

31
基层摊铺机
一次性摊铺宽度≥7.5m

4

32
三滚轴摊铺机


1

33
脱模机


1

注:1、投标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2、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施工设备,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索赔。

3、附录7所列设备须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2“(二)拟配备本标段的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承诺书”的要求附承诺书。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D类长大隧道工程(适用于TJ1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1
平地机
≥180kW

3

2
振动压路机
≥18t

3

3
振动压路机
≥25t

3

4
冲击压路机
≥25kJ

2

5
装载机
≥2m3

6

6
挖掘机
≥1.0m3

12

7
推土机
≥135kW

6

8
自卸汽车
≥10m3

20

9
发电机组
250kW

3

10
洒水车
≥6m3

4

11
冲击钻
10t

10

12
吊车
≥30t

4

13
数控钢筋弯箍机


1

14
数控钢筋弯曲中心


1

15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6m3

8

16
钢筋调直机


2

17
混凝土搅拌站(自动计量)
≥50m3/h

1

18
混凝土搅拌站(自动计量)
≥80m3/h

1

19
砼输送泵
≥30m3/h

8

20
水准仪
SD3

3

21
全站仪


3

22
自动智能预应力张拉设备
全套

2

23
龙门吊
≥100T

4

24
架桥机
≥160T

2

25
真空压浆设备


2

26
羊足碾


2

27
强制式打夯机


1

28
钻芯机


2

29
凿岩台车


4

30
喷护设备


8

31
锚杆钻机


8

32
衬砌台车


4

33
水泥储存罐
≥100 m3/罐

6

34
单钢轮压路机
>13T

4

35
单钢轮压路机
>26T

8

36
双钢轮压路机
>13T

2

37
胶轮压路机
≥26T

8

38
载重汽车
15t 以上

80

39
稳定粒料拌和设备
≥600t/h

3

40
水泥砼滑模摊铺机
一次性摊铺宽度≥12m、带DBI 装置

1

41
沥青砼拌和设备
进口间歇式、≥320t/h

2

42
沥青砼摊铺机
一次性摊铺宽度≥7.5m

4

43
基层摊铺机
一次性摊铺宽度≥7.5m

4

44
三滚轴摊铺机


1

45
智能沥青洒布车
大于4000L

2

46
铣刨机


2

47
同步碎石洒布车


2

48
脱模机


1

49
机制砂生产线
采用冲击破碎,产能不低于80t/h,除尘满足规范要求。

1

注:1、投标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2、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施工设备,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索赔。

3、附录7所列设备须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2“(二)拟配备本标段的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承诺书”的要求附承诺书。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双信封合理标价法)

(适用于A类路基桥涵工程)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签字及盖法人章。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或(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6) 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g.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可行,质量标准、进度、安全符合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10)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降低D 等情况之一的。

(1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或投标人拟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备选)、技术负责人(含备选),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评审:

(1)í??à¨o???t??′???D?à¨o???t1???§μ???ê??¢?úèYì?D′£??á??£???¨2?é?à?£o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2)í??à¨o???té??¤?§??§′¨2?à¨aè??¨°??êúè?§′¨2à¨aè?μ????á??¢í??à¨oè?μ?μ¥??????????è?£??¤?o??D?à¨o???t1???§£o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è?óD)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í??à¨oè?è?ì?D′1?è3ìá?1ì?ˉ??μ¥£?ì?D′í¨o?à?μ?1?è3ìá?1ì?ˉ??μ¥?′??1?è3ìá?1ì?ˉ??μ¥μ??áó???t?Dμ?êy?Y?¢??ê?oí??????§ò???DDDT???£

(4)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且企业资质信息已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7)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价: 95分

履约信誉:5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 评标价的确定:

投标人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自行编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预算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的预算价为招标人控制价。

下浮率在开标前采取现场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TJ2标和TJ4标下浮率的摇珠操作办法分别为:

TJ2标摇珠操作办法: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摇取一个球,摇出球对应的下浮率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TJ4标摇珠操作办法: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注: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范围的设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5天前以编号补遗书形式在网站(http://www.ot-hs.com)上公布(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款规定)。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0.98

备注:评标基准价精确至个位整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0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0分

2.2.4(3)
评标价
评标价:95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0.5;

注:评标价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四位。

2.2.4(4)
其他因素
1、信用等级得分(2.5分)

(1)信用评价为 AA 级单位信誉得分为2.5分;

(2)信用评价为 A 级单位信誉得分为2.4分;

(3)信用评价为 B 级单位信誉得分为2.25分;

(3)信用评价为 C 级单位信誉得分为1.75分。

信用等级确定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2款 关于投标人信用等级的有关规定”。

2、履约情况(2.5分)

自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因履约不良,所承担合同工程项目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2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1分;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若没有出现上述情形不扣分。

3、履约信誉得分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除。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

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 评标组织

1.2.1 清标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清标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清标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清标工作组应在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进行评标的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2)对投标文件按照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的内容进行初步清查;

(3)对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进行摘录,列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

(4)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5)配合评标委员会核验有关数据和分值计算结果。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按粤交基〔2015〕1245号文的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清标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清标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清标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要进行修正。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认为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中含有限制、排斥投标人进行有效竞争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按规定对其进行修改,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修改的内容和修改原因;

(3)按照以下 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取合格制,即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附录7的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投标人均可通过资格审查。已在本项目先行工程中标的中标人,将不能通过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

注: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投标人的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信息应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信息为准,能体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者评审办法评分标准所提出的各项指标进行描述,如果网上数据不足以反映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应要求的内容,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请投标人高度重视资料的填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包括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将否决其投标。

若某一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且均满足资审条件最低要求,且该投标人按评标办法中关联企业选取方法确定为最优通过资审者,则该投标人可同时通过两个标段的资格审查,与其关联的其他投标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关联企业的选取方法:对应存在单位负责人[⑤]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⑥]、管理关系[⑦]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⑧]的多家子公司均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时,按如下原则选择一家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

(1)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较高者优先;

(2)投标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资质较高者优先(特级优于一级);

(3)企业注册资本较高者优先;

(4)营运资本较高者优先;

2.详细评审: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款进行详细审查,并对投标人的履约信誉进行评分。

3.澄清(如果需要);

(二)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根据第一信封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参加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未能出席第二信封开标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招标人在监督机构在场的情况下,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1. 初步评审:招标人在监督机构在场的情况下,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2. 报价算术性修正;

3. 澄清(如果需要);

4.评审报价得分。

(三)综合得分

评标委员会计算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和履约信誉得分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四)定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较高者优先;

(2)投标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资质较高者优先(特级优于一级);

(3)企业注册资本较高者优先;

(4)营运资本较高者优先;

(5)由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技术实施方案等情况经评议后,投票确定其名次。

2、按照上述第 1款原则,对各合同段的投标人进行排名,全部合同段(TJ1标、TJ2标、TJ4标)排名完成后,开始推荐中标候选人,每个合同段推荐排在前 3 名的投标人分别为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根据合同招标控制价金额从大到小的顺序,首先推荐招标人控制价金额最大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再逐次推荐其它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最后推荐招标人控制价金额最小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如果出现某一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的排名次序均为第一名时,评标委员会依据如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的排名均为第一时,该投标人只能被推荐为招标人控制价金额高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不能再被推荐为其它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其它合同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上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上升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第二步:推荐第二、三中标候选人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被推荐为不同合同段的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处理,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本次招标无效,有权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五)编写评标报告。

3.1.3~3.1.6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总价不变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则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总价不变的原则按如下方式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删除原条款。

3.1.6 删除原条款。

3.3.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1款修改为: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e、除强制性标准规定之外,拟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检测设备、人员不足;

f、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投标总价不变的原则进行如下调整: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e、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检测设备、人员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

f、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

3.5
增加3.5 款:

3.5.1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被投诉经查证属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2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导致信用等级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D级,或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二、评标办法前附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适用于D类长大隧道工程)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签字及盖法人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或(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6)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g.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可行,质量标准、进度、安全符合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10)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11)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而且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降低为D级等情况之一的。

(1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或投标人拟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备选)、技术负责人(含备选),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评审:

(1)í??à¨o???t??′???D?à¨o???t1???§μ???ê??¢?úèYì?D′£??á??£???¨2?é?à?£o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2)í??à¨o???té??¤?§??§′¨2?à¨aè??¨°??êúè?§′¨2à¨aè?μ????á??¢í??à¨oè?μ?μ¥??????????è?£??¤?o??D?à¨o???t1???§£o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è?óD)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í??à¨oè?è?ì?D′1?è3ìá?1ì?ˉ??μ¥£?ì?D′í¨o?à?μ?1?è3ìá?1ì?ˉ??μ¥?′??1?è3ìá?1ì?ˉ??μ¥μ??áó???t?Dμ?êy?Y?¢??ê?oí??????§ò???DDDT???£

(4)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且企业资质信息已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7)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的分值: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财务能力:2分

业绩:3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

评标价:80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投标人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下浮率在开标前采取现场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注: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范围的设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5天前以编号补遗书形式在网站(http://www.ot-hs.com)上公布(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款规定)。

(3)确定有效评标价: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0.98

备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1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
3
1、对本项目工程特点、项目的重点难点等特性了解透彻,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全面,规划方案科学合理;与项目实际结合紧密,主要控制工程的具体方案对施工具有高度指导性,得3分;

2、对本项目工程特点、项目的重点难点有所了解,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基本能够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得1.8~2.9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8分。

工期、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
1、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衔接、社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科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5分;

2、对本项目工期、质量及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的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工期、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工期、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得3~4.9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3分。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
2
1、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有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学的措施,施工做到符合环保的要求,对文明施工有相应的措施,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得2分;

2、对工程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制定有相关的措施, 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环保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的,得1.2~1.9分;

3、起评分1.2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0分
/
/
/

2.2.4(3)
评标价
8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D;D=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D;D=0.5。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其他因素
财务能力
2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2分。在此基础上:

(1)营运资本在20000万元基础上,每增加2500万元(尾数不计)加0.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0.4分。

(2)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在400000万元基础上,每超过100000万元(尾数不计)加0.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0.4分。

(3)本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8分。

业绩
3分
近五年内,成功地独立完成以下类似工程: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8分。在此基础上:

(1)每增加1座新建六车道的高速公路长隧道及以上,加0.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0.6分。

(2)每增加30公里新建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加0.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0.6分。

(3)本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2分。

履约信誉
5分
1.信用等级分值(2.5分)

(1)信用评价为 AA 级单位信誉得分为2.5分;

(2)信用评价为 A 级单位信誉得分为2.4分;

(3)信用评价为 B 级单位信誉得分为2.25分;

(3)信用评价为 C 级单位信誉得分为1.75分。

信用等级确定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0.2款 关于投标人信用等级的有关规定”。

2.履约情况(2.5分)

自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因履约不良,所承担合同工程项目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2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1分;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若没有出现上述情形不扣分。

3、履约信誉得分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除。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 评标组织

1.2.1 清标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清标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清标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清标工作组应在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进行评标的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2)对投标文件按照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的内容进行初步清查;

(3)对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进行摘录,列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

(4)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5)配合评标委员会核验有关数据和分值计算结果。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按粤交基〔2015〕1245号文的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清标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清标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清标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要进行修正。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认为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中含有限制、排斥投标人进行有效竞争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按规定对其进行修改,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修改的内容和修改原因;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取合格制,即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附录7的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投标人均可通过资格审查。已在本项目先行工程中标的中标人,将不能通过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

注: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投标人的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信息应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信息为准,能体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者评审办法评分标准所提出的各项指标进行描述,如果网上数据不足以反映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应要求的内容,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请投标人高度重视资料的填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包括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将否决其投标。

若某一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且均满足资审条件最低要求,且该投标人按评标办法中关联企业选取方法确定为最优通过资审者,则该投标人可同时通过两个标段的资格审查,与其关联的其他投标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关联企业的选取方法:对应存在单位负责人[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⑩]、管理关系[11]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12]的多家子公司均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时,按如下原则选择一家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

(1)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较高者优先;

(2)投标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资质较高者优先(特级优于一级);

(3)企业注册资本较高者优先;

(4)营运资本较高者优先;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

除报价得分及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单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取消技术评分总分中分差值(即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的差值)最大的专家评分(如存在两个及以上专家打分的技术总评分的差值相同且均为最大差值时,则进一步比较该两位及以上专家打分的最高分值与第二低分值之间的差值,取消最高分值与第二低分值之间的差值大的专家;若最高分值与第二低分值之间的差值也相同,则继续比较最高分值与第三低分值之间的差值,取消最高分值与第三低分值之间的差值大的专家,以此类推;若最终比较结果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取消的某位专家的评分);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其他评委对各评分细项(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值、一个最低分值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澄清(如果需要);

(二)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根据第一信封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参加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未能出席第二信封开标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招标人在监督机构在场的情况下,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1. 初步评审:招标人在监督机构在场的情况下,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2. 报价算术性修正;

3. 澄清(如果需要);

4.评审报价得分。

(三)综合评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财务能力得分+业绩得分+履约信誉得分+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四)定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较高者优先;

(2)投标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资质较高者优先(特级优于一级);

(3)企业注册资本较高者优先;

(4)营运资本较高者优先;

(5)由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技术实施方案等情况经评议后,投票确定其名次。

2、按照上述第 1款原则,对各合同段的投标人进行排名,全部合同段(TJ1标、TJ2标、TJ4标)排名完成后,开始推荐中标候选人,每个合同段推荐排在前 3 名的投标人分别为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根据合同招标控制价金额从大到小的顺序,首先推荐招标人控制价金额最大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再逐次推荐其它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最后推荐招标人控制价金额最小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如果出现某一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的排名次序均为第一名时,评标委员会依据如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的排名均为第一时,该投标人只能被推荐为招标人控制价金额高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不能再被推荐为其它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其它合同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上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上升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第二步:推荐第二、三中标候选人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被推荐为不同合同段的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处理,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本次招标无效,有权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五)编写评标报告。

3.1.3~3.1.6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总价不变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则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总价不变的原则按如下方式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删除原条款。

3.1.6 删除原条款。

3.3.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1款修改为: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e、除强制性标准规定之外,拟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检测设备、人员不足;

f、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投标总价不变的原则进行如下调整: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e、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检测设备、人员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

f、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

3.5
增加3.5 款:

3.5.1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被投诉经查证属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2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导致信用等级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D级,或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报价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子目报价或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评标价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⑤]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⑥]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⑦]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⑩]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1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1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公路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