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上东阳光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园路(铜川路-景观大街)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上东阳光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园路(铜川路-景观大街)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信息

招标人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腾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编号

E150*****060********

招标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上东阳光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园路(铜川路-景观大街)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文号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东发改发〔2015〕94号

资金来源

财政-旗区资金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概况

序 号

标段(包)

编号

标段(包)

名称

标段(包)

内容

标段(包)

分类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建设地点

工期(交货期)

1

E150*****060********001

施工标段

公园路(铜川路-景观大街)道路长度243.75米,道路红线宽50米,黑色路面宽34米,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00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60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不限规模、不限合同价)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3年-2015年)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凡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安全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

(2)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主体信息库要求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并成为主体信息库正式成员方可参与网上投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ordosggzyjy.com)主体专区查询。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确认方式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确认时间

2016年04月25日至2016年04月29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00

获取时间

2016年04月25日至2016年04月29日 17:30

售价(元)

800.00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05月20日 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

开标现场要求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

(2)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3)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原件;

(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持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凡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8)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安全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

(9)近三年(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不限规模、不限合同价)施工合同原件;

(10)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

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

其它要求

(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进行开标,投标人要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4)本项目施工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招 标 人(章):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章):

鄂尔多斯市腾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大街北

地 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宝日陶亥东街公园大道A座10层

联 系 人:

张晨波

联 系 人:

张志强

电 话: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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