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用竞争方式选任张家界山水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湖南张家界大成山水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两案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采用竞争方式选任张家界山水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湖南张家界大成山水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两案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年10月19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湘08破申2号之三、(2023)湘08破终1号之三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张家界山水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置业公司”)、湖南张家界大成山水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界大成酒店”)破产清算两案,并于2024年1月5日作出(2023)湘08破5号、6号之一决定书,依法指定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担任山水置业公司、张家界大成酒店管理人。根据山水置业公司、张家界大成酒店管理人的申请,拟选任山水置业公司、张家界大成酒店破产清算两案的评估机构。根据《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企业破产案件相关工作的规范(试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以公开竞争的方式选任该案的评估机构。请符合报名条件且自愿接受委托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本院司法技术室报名。
一、山水置业公司、张家界大成酒店基本情况
山水置业公司设立于2001年12月5日,历史曾用名张家界山水天下旅游产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32******P;公司注册地址为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西路张家界大成山水国际酒店四楼;营业期限为2001年12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毛致平;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生态农业开发;旅游设施和配套服务;房地产投资、咨询和高科技服务(以上具体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许可经营)。目前,公司登记股东为张家界大成酒店持股40%,张家界四季水世界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持股60%。初步查明该公司主要财产为张家界大成山水国际大酒店一期、二期房地产,总面积约20万㎡。酒店一期房屋产权面积约8.6万㎡,除地上约7000㎡的部分包厢、杂物间、员工宿舍等房屋外,其余均已出售或为银行借款作抵押,酒店一期客房600余间,大部分已被出售。酒店二期房屋产权面积约11万㎡,客房1200余间,已出售70余间,除约9000㎡的地下负二层、地上300余间客房及部分其他用房约*****㎡的房屋外,其余均已出售或为银行借款作抵押。
张家界大成酒店设立于2009年4月21日,历史曾用名湖南张家界大成国际酒店城有限公司、湖南张家界大成山水天下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87******E;公司注册地址为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西路(进机场路口);营业期限为2009年4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毛致平;经营范围:餐饮、住宿、KTV、歌舞娱乐、茶座、公共场所沐浴(洗浴、桑拿)服务等。目前,公司登记股东为毛致平持股99%,张家界四季水世界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持股1%。初步查明该公司主要财产为持有山水置业公司40%股权及名下7台客车。
二、报名条件及资质要求
1.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土地评估资质、房地产评估一级资质,并入选《湖南省法院2022-2023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评估类专业机构名单》;
2.至报名截止日,评估机构拥有15名以上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师,能够同时投入6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参与工作;
3.拟委派参与本案的评估团队负责人(1人)及团队核心成员(2人)须办理过5件以上破产清算、重整案件的评估工作(附证明材料);
4.申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且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3月1日17:00时止(以实际收到纸质资料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范围
1.评估山水置业公司、张家界大成酒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
2.根据本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就需要评估的事项进行综合评估、单项评估、阶段性评估等评估工作,出具相应评估报告;
3.根据本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等进行解释、说明;
4.本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承诺事项
1.评估机构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2.书面承诺自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等基本事项确定,并在管理人提供了评估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后25日内完成对山水置业公司、张家界大成酒店的评估工作;
3.评估机构应派遣至少6名评估工作人员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现场工作的时间由管理人根据评估机构工作的完成情况决定;
4.评估机构应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开展工作,不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有不正当往来,提交“廉洁执业承诺书”。
(三)收费报价
1.鉴于破产项目的特殊性,评估费用计费基数以财产实际变现价值为准而不是评估值金额。参照《关于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64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六折且收费总金额不高于人民币30万元。
2.本次评估机构选任收费实行总价包干,包含服务费、差旅费、出庭费等所有费用,包括本院或管理人根据破产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的综合评估、单项评估、阶段性评等评估工作并作出相应评估报告,及因各种原因需要出具补充意见或者因时效原因需要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等,均在包干的总价之中,不另行收取费用。
3.鉴于破产项目的特殊性,评估机构应当垫资开展评估工作,并先行出具评估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财产调查报告,管理人将在债务人破产财产处置完成且资金进入管理人账户之日起15日内支付完毕。
五、报名方式及委托协议的签订
1.本案采取网上公告,线下书面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自愿报名的中介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的资质材料及鉴定费用报价(须为具体金额)等资料,以密封的方式寄送至本院司法技术室。
收件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
收件人:姚昕林,联系电话:0744-*******
2.本院将于2024年3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诉讼服务大厅开标,并邀请管理人、案件承办法官、本院商事团队负责人及本院机关纪委现场监督开标过程,选取评估费用报价最低者作为首选机构,报价第二低和第三低的机构分别作为第一备选机构和第二备选机构。只有1家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本案的评估机构。
3.若受托中介机构收取费用高于其鉴定费用报价的,将承担相应后果。
4.中介机构确定后,由中介机构与山水置业公司、张家界大成酒店管理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应当包括委托事项完成时限及违约责任。有意向参与本案竞选的中介机构,可咨询管理人了解有关情况,管理人联系人:宁律师,联系电话:139*****187。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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