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转车间增设丙烯排放线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转车间增设丙烯排放线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烷基苯厂中转车间增设丙烯排放线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烷基苯厂 中转车间增设丙烯排放线项目已由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以 金陵石化发〔2015〕3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 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自筹,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人: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为了保证7401库区丙烯装车、装船等操作的顺利进行,消除安全隐患,设置从7401中转车间丙烯球罐V-04至金桐火炬的丙烯排放管道,将7401库区目前的对空排放管道接入金桐火炬系统。
新增排放主管道管径为DN150,全长约5450米。管道走向为在7401库区丙烯球罐V-04罐的两个罐根阀之间引一根DN150排放管道,出球罐区过路后沿着库区内管墩架接至7401库区围墙外金陵分公司厂际管廊,厂际管廊上新增支架以敷设管线。沿途在球罐区泵站前将罐区吹扫放空进压缩机的管道接入排放管道。在球罐区泵站南侧,将原排至周家山的压缩机排放管道、机泵排放管道及另一排放管道(含机泵、压缩机开机前的排空,管道上安全阀的泄压排空,装车鹤管与槽车连接段的排空)分别接入新增排放管道。出围墙后至周家山节点处将码头库区装船输油臂与船连接段的排空管道接入排放管道。在周家山节点汇合后沿恒广路、栖霞大道至金桐火炬线。其中从恒广路至栖霞大道金桐火炬线段利用管廊上已有丙烯管线。
2.2招标范围: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烷基苯厂 中转车间增设丙烯排放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中标单位应承揽整个“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烷基苯厂中转车间增设丙烯排放线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该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从筹建到建成投用,最终向招标方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招标人同时要求:1、丙烯排放线项目与地方政府关联事项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2、施工过程中牵涉到与地方青苗补偿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招标人不另外增加资金。3、管道除锈采用喷砂除锈方法,达到SA2.5级。
2.3 EPC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并考虑了应承担的一切风险,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固定不变。
2.3.1投标报价包括管架、排水、管道、交通临时设施等建筑安装工程费、管线搬迁费、安全生产费等以及部分固定资产其他费。
2.3.2固定资产其他费包括工程建设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工程勘察设计费、办理施工许可必要的报建费用、满足验收条件必要的检验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
2.4 取费标准及依据
2.4.1土建工程:工程定额依据中石化[2014]建字600号文《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及《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应用数据库(2014)》 。
2.4.2安装工程:工程定额依据中国石化建(2011)960号文、中国石化建(2014)321号文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编制应用数据库(2014)及配套的《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编制。
2.4.3固定资产其他费(二、三类费用)部分
2.4.3.1工程勘察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进行估算。
2.4.3.2工程建设管理费依据“中国石化建[2009]1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估算。
2.4.3.3 临时设施费按“中国石化建[2008]8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估算。
2.4.3.4前期工作咨询费根据计价格[1999]1283号。
2.4.3.5消防、安全、环境三同时等报建费、线路勘察测量费用、地下障碍物检测费、施工临时用地及赔偿费、穿跨越赔偿等费用按国家或地方政府各项规定估算。
2.5招标控制价:344万元
2.6计划工期:本项目将于2016年06月10日前开工,2016年07月2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2016年9月20前建成。共100个日历天。
2.7标段划分:该工程分成 一个标段。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核准的经营范围能够覆盖本次招标的业务范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总承包能力;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对金陵时化公司设计基础环境熟悉;
(3)近五年内具有石化行业工程设计经验并承担过同类工程设计和承担过EPC总承包项目,工程质量合格;
(4)近三年(2013年以来)账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及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并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工程专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项目的资格证书;
(6)具有ISO9001、HSE认证证书(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2013年以来无重大诉讼纠纷;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8)2013年以来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10)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主要施工技术人员应提供本单位交付劳动保险凭证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设计、采购不得分包、转包,中标后如发现有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损失。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6 年 04 月 25 日至 04 月 29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资格后审)文件,地址:南京市板仓街4号南京仪征化纤宾馆2103室
4.2 报名时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所有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天内寄出,招标人不承担延误或遗失的责任。
5.现场勘察
5.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
5.2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发生费用自理。
6.投标保证金
6.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
6.4开户银行及账户:
公司名称: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甘家巷388号
电 话:***-********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炼油厂支行
7.其它
7.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南京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栖霞区尧新大道97号南京烷基苯厂
联系人:应运牟
e-mail:yingym.jl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板仓街4号南京仪征化纤宾馆2103室。
邮编:210042
联系人: 王婷婷
电话: ***-********转814,138*****812
e-mail: sally_shijie@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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