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手工业加工业及特殊种养业等产业项目补贴标准的通知
霍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手工业加工业及特殊种养业等产业项目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了提高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加快贫困户产业脱贫步伐,根据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产业扶贫开发到户补贴指导项目补助标准及验收程序的通知》(霍邱组[2016]29号)精神,经工委、管委会议研究,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手工业、加工业及特殊种养业等产业项目补贴标准:
1、手工业及加工业类:包括粮食加工、油料加工、豆制品加工、棉絮加工、缝纫加工、塑料加工、电焊氧焊等每台套(户)每年补贴2000元。
2、畜牧养殖业类:养殖养蜜蜂每箱补贴400元;养殖兔类每只补贴50元。
3、水产养殖类:虾类养殖面积在2亩以上(含2亩)
补贴2000元;养殖面积5亩以上(含5亩)补贴4000元;莲
籽和藕类1亩以上,补贴300元/亩。
4、种植业:花卉是大棚种植的,按竹木棚每平方补贴5元,钢骨架棚按每平方补贴10元;花卉和蔬菜是大田种植的,按每亩300元补贴。
5、小商店、流动摊点、早点店等服务业项目不予以补贴。
以上补贴结合其它项目补贴每户每年累计不超过4000元。
特此通知
霍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委管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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