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民政局招标敬老院宿舍、食堂相关物品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二次)

长丰县民政局招标敬老院宿舍、食堂相关物品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二次)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受长丰县民政局的委托,拟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罗塘乡敬老院宿舍、食堂相关物品。

一、采购项目内容:罗塘乡敬老院宿舍、食堂相关物品,包括单人西式床、大立柜、床头柜、木椅子、条桌、洗脸架、餐桌等共计575张(个)。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家具生产商或经销商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投标人如为自然人则不作要求;
3、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能力;
4、有依法缴纳各种税费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如为自然人则不作要求;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三、供应商须提交的谈判资料内容:
1.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投标人如为自然人则不作要求;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若法人代表本人参与投标则不需此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需带身份证;
注意: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日期:2008年2月15日15:00分整。
2、谈判地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评标室

五、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发售时间:2008年1月31日-2008年2月4日,8:00-12:00,14:30-17:30。

2、发售方式:请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来我中心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在中心网站资源下载栏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在开标前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网址:www.cfztb.gov.cn。
3、谈判文件价格:200元(售后不退)
六、谈判保证金办理方式: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开始之前,提交伍仟元整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

2、谈判开始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人(转帐支票以银行受理单按时递交至招投标中心为准),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七、谈判的评审方法及标准:本次谈判活动将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各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携带以上各种产品样品以供评审。样品提交地点为长丰县招投标中心指定地点,被确认为中标单位的样品送县民政局封存,作为交货验收的标准。未中标单位的样品经评委评定为合格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单位对应产品中标单价,予以购买,不合格的不予购买,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有关费用。被评定为合格的样品,投标单位送到罗塘乡敬老院。采购人实际采购中标人的数量,按投标合格数量从总采购计划中扣减。

八、联系方法:

单位: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92号

本项目联系人:张彦 刘西军 电话(传真):****-*******
邮编:2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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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民政局招标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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