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机务段2024年度峨眉点土壤环境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项目技术服务询价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西昌机务段2024年度峨眉点土壤环境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项目技术服务询价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一、单位信息

(一)单 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昌机务段

(二)联 系 人:吴志浩,电话:0834-*******185*****009

(三)地 址:四川省西昌市马道镇马道南路176号

(四)段纪委联系人:施学俊,路电:060-*****,市电:0834-86*****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58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等文件要求开展西昌机务段2024年度峨眉点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报告、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报告的编制备案工作。

2.技术要求:1.全厂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包括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完成全场地隐患排查、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形成隐患排查台账;2.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完成所有工作,包括合理排查确定重点监测单位、布设监测点位、进行土壤监测、地下水监测等;3.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完成所有工作,包括制定并自行组织有资质机构实施全厂区自行监测方案(包括按照Hj164要求建设长期监测井\合同期内满足各项监测频次要求等)、编制自行监测报告,配合完成整改工作等。4.严格按照生态环境厅要求的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所有工作项目。

3.资质标准:企业经营范围满足环境保护监测、生态监测、质检技术服务等相关环保相应资质,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可开据增值税发票。相关资料按以下内容进行提供:

(1)企业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环保相应资质。

4.询价采购中选原则:符合资质条件及询价采购要求,同等质量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中标。

5.工期:此项目为重点项目、生产急需项目,自合同之日起30日内。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服务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服务能力要求:应附同类项目备案或审批通过相关证明资料(例: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通过资料)、监测报告、编制成果等资料盖章复印件。

3.财务能力要求: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开具相应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须提供近3年(2021、2022年、2023年)其中一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不少于1个投标物资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及部分结算发票复印件。

5.需对此次项目具体工作量清单进行基本明确,例如监测井数量、监测点位布置、现场排查内容、自行监测情况等。

6.信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须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四、报价人报名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报价者,于2024年2月27日17时前将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明、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及报价单等清晰版文件(加盖公章)合并于word文档,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为主题发送至*********@qq.com(招标、采购专用邮箱)(报价单格式请下载附件)。

(二)邮件标题必须按示例填写。示例:“西昌机务段2024年度峨眉点土壤环境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项目技术服务-XXXX”(“-”前为采购公告项目内容,“-”后为报价单位简称),标题不符合要求,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三)《报价单》(附件1)表格内“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处,必须为单位公章,使用其他印章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四)《报价单》所报的“报价单价”及“报价金额”包含税费。

(五)《报价单》表格内“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已确认,无需修改”;“报价单价、报价金额”列,为必填项,若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六)《报价单》表格下方“报价人(签字)、电话、传真、报价日期”四项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七)同一企业对同项目,只做一次报价,如做多次报价,均视为无效。

(八)提供的《报价单》必须从公告附件中下载,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图片文件名必须与上述第2条的“邮件标题”相同)并作为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

(九)报价单的报价为包干价(含税6%),报价金额包含《关于做好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58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等文件中要求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所涉及工作的全部费用,甲方不提供额外任何费用。

(十)若在公告期内,不同厂家对该项目报价相同的,则按照电子邮箱接收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选择报价时间最靠前的作为交易对象。

五、其他

(一)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完成西昌机务段峨眉点全范围内纳入四川省重点土壤监管单位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三)中选厂家在开展技术服务时需服从成都局集团公司、西昌机务段相关安全、培训等管理要求。

附件:1.报价单

,四川,乐山市,西昌市,成都,乐山

标签: 土壤环境 隐患排查 自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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