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陈集镇一事一议招标公告
2016年陈集镇一事一议招标公告
仪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仪征市陈集镇人民政府 的 2016年一事一议奖补项目 工程已经上级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仪征市陈集镇境内。
(2)工程规模:新建砼道路工程约4.08KM;其中1标段约1.5KM;2标段约1.98KM;3标段约0.6KM;4标段路灯约40盏。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年5月~2016年6 月(暂定30天)
(4)投资额:总造价约156万元,其中1标段约47万元;2标段约73万元;3标段约22万元;4标段约14万元。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4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标段:高集村老街、大房砼道路工程; 2标段:友好村砼道路工程;
3标段:沙集村园区砼道路工程; 4标段:友爱小区路灯工程。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道路)、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路灯) 。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6.截止递交报名材料时间:2016年4月25日9:00至17:00,递交报名材料地点:仪征市陈集镇农经站(仪征市陈集镇东升路88号)。报名时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各一份:①经办人本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④企业资质证书;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证书B类);⑧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⑨投标保证金收据。
7.缴纳投标保证金:1、工程投标保证金:1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2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7 万元;3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4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报名单位必须以公司基本帐户汇出。
名 称:仪征市陈集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开户行:仪征农村商业银行陈集支行 ;
账 号:****************120754 ;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银行电子汇票或电汇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3、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转帐的投标人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投标人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到仪征市陈集镇财政所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由仪征市陈集镇农经站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未报名。5、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由仪征市陈集镇财政所无息退还。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8.资格预审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8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预审。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仪征市东园路29号
联系人:章 辉 电 话:139*****341
传 真:****-******** 邮 编:211400
E—mail:139*****341@qq.com">139*****341@qq.com
11.招标人地址:仪征市陈集镇东升路88号
联系人:赵元明 电 话:158*****628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年 4 月 21 日 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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