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季学期自贡市大安区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

2024年春季学期自贡市大安区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一览表

类别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生·期) 收费依据 批准单位 备 注
公办学前教育段 幼儿保教费 省级示范园 400元/月·生 《幼儿园管理条例》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川发改价格[2012]46号
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
大发改[2017]295号
大安区发改局
大安区教育局
大安区财政局
保教费按月计退,入园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
市一级园 350元/月·生
市二级园 300元/月·生
市三级园 250元/月·生
未定级园 220元/月·生
村级园 180元/月·生
伙食费 按实收取,不得营利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自发改发[2019]199号,自愿入伙费是指学生在校期间自愿就餐的伙食费。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农村义务教育段 高中阶段报名考试费 60元/生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由市级招生考试部门向全市初三年级毕业、自愿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升学考试的学生收取,对贫困学生实行免费。贫困学生范围界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资助特困家庭子女入学的通知》(川办发[2003]12号)相关规定执行。
教辅材料费 一科一辅,按实收取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省发改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川发改价格[2019]280号
学生自愿购买,也可申请学校统一代购(学校可向在校学生按学期预收,期末按实结算,不得存留结转和从中牟利)。《四川省中小学教辅导材料目录》《四川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之外的教材或教辅材料 ,学校、家长委员会均不得统一征订、代购。
课后服务 不超过2元/课·生
不超过120元/月·生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大发改[2020]220号
大安区发改局
大安区教体局
市、区(县)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遵循“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学校按实代收,不得营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减免费用。
研学旅行 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伙食费 按实收取,不得营利
校 服 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城市义务教育段 高中阶段报名考试费 60元/生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由市级招生考试部门向全市初三年级毕业、自愿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升学考试的学生收取,对贫困学生实行免费。贫困学生范围界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资助特困家庭子女入学的通知》(川办发[2003]12号)相关规定执行。
教辅材料费 一科一辅,按实收取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省发改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川发改价格[2019]280号
学生自愿购买,也可申请学校统一代购(学校可向在校学生按学期预收,期末按实结算,不得存留结转和从中牟利)。《四川省中小学教辅导材料目录》《四川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之外的教材或教辅材料 ,学校、家长委员会均不得统一征订、代购。
课后服务 不超过2.5元/课·生
不超过160元/月·生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大发改[2020]220号
大安区发改局
大安区教体局
市、区(县)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遵循“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学校按实代收,不得营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减免费用。
研学旅行 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伙食费 按实收取,不得营利
校 服 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住宿费(寄宿制学生) 30 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2004]川教电65号
省政府川府发[2001]45号
自贡市教体局 自贡市发改委 自贡市财政局 自教函[2008]219号。
学生公寓费 200-500 aq 自贡市教体局
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发改委
自教体发[2018]3号,按同级物价、财政部门据学生宿舍住宿条件和运行成本核定审批的标准收费
普通高中 1.省级以上示范性高中 (1)学费 460 省政府川府发[2001]45号 自贡市教体局 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发改委 自教体发[2018]3号。按川委办[2014]3号规定: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对全省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免除学费。
(2)普通住宿费 120
(3)已实施课改年级课本费 300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自贡市发改委自贡市教体局 自发改价格[2010]427号,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4)已实施课改年级作业本费 30
2.市级示范性高中 (1)学费 340 省政府川府发[2001]45号 自贡市教体局 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发改委 自教体发[2018]3号。按川委办[2014]3号规定: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对全省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免除学费。
(2)普通住宿费 100
(3)已实施课改年级课本费 300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自贡市发改委自贡市教体局 自发改价格[2010]427号,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4)已实施课改年级作业本费 30
3.一般高中 (1)学费 280 省政府
川府发[2001]45号
自贡市教体局 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发改委 自教体发[2018]3号。按川委办[2014]3号规定: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对全省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免除学费。
(2)普通住宿费 城镇 80
农村 40
(3)已实施课改年级课本费 300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自贡市发改委自贡市教体局 自发改价格[2010]427号,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4)已实施课改年级作业本费 30
其它 4.学生公寓费 200-650 省政府川府发[2015]42号
自贡市教体局、自贡市发改委、自贡市财政局自教计发[2003]24号
自贡市教体局 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发改委 自教体发[2018]3号,按同级物价、财政部门据学生宿舍住宿条件和运行成本核定审批的标准收费
5.考试考务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毕业会考)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6元/生·科,其余学科5元/生·科。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5.考试考务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20元/生·科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川发改价格规[2023]193号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1.收费对象为2022年秋季入学及之后的普通高中学生;
2.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共14科(其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免费),普通高考国家统考3科、选择性考试3科;未报考科目不得收费;
3.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
5.考试考务费(普通高考) 32.5元/生·科
6.教辅材料费 一科一辅,按实收取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省发改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川发改价格[2019]280号
学生自愿购买,也可申请学校统一代购(学校可向在校学生按学期预收,期末按实结算,不得存留结转和从中牟利)。《四川省中小学教辅导材料目录》《四川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之外的教材或教辅材料 ,学校、家长委员会均不得统一征订、代购。
7.研学旅行 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省发改委、省教育厅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8.伙食费 按实收取,不得营利
9.军训服装及校服 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10.体检费 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自贡市发改委自贡市教体局 按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按实代收取
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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