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园23座燃油观光车采购

植物园23座燃油观光车采购

项目编号: LNWC-ZB-*******
项目名称: 植物园23座燃油观光车采购
所属行政区域: 辽宁省/省本级及以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文件编号:LNWC-ZB-*******

项目名称:植物园23座燃油观光车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元

采购需求:植物园23座燃油观光车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辽宁 网站(www.lncredi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9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植物园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1号

联系方式:159*****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nwc2019@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 0141 5701 0000 0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威

电 话:024-********

,辽宁

标签: 燃油观光车 植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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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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