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2024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2024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评价指标(细则)》《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2021-2025)》《2023年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4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动项目外包服务

(目录代码:A0802,目录名称: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组织开展艺术普及展览活动2期;

2.组织开展艺术公益性讲座4期;

3.组织开展艺术培训2期;

4.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7场。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进一步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保障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有效运转,增加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凝聚人心、增进认同、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有效统筹利用资源,促进共建共享,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引导辖区群众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7万元。

(二)资金来源:所需经费从上级下拨至街道的 2023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经费(第二批市级资金)列支12万元;2024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经费列支6万元;2024年已列入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的文化活动工作经费中列支4万元;2023年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5万元,实际发生费用以最终中标价为准,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六、承接标准

(一)服务方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服务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服务方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2024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服务;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 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22年版)》文件规定,此项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委托一家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负责。服务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具体报名时间以项目招标公告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李艳,137*****822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羊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4日


标签: 街道办事处 公共文化 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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