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及成员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及成员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及成员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及成员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及成员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一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GXJYFW*****-1

2.3 标段划分:2个标段,本次招标项目为一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GXJYFW*****-1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

2.6 建设规模: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及三家成员企业(合肥市数字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数智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及合肥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7 项目估算:一标段3万元(年度预算),二标段6万元(年度预算)

2.8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前由招标人(委托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评价,如供应商评价合格,招标人(委托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同意续签,且招标人年度项目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合同金额),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次,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2.9 招标范围:一标段: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拟选择一家法律咨询服务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二标段: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三家成员企业(合肥市数字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数智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及合肥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拟选择一家法律咨询服务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徽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huiyicai.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关于首次使用徽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重要说明》。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5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30-11:30,14:00-17:30,节假日休息)。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3月15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科创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楼1号开标室。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同时在徽易采网站(https://www.huiyicai.cn/)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采购协会)(http://www.ahtba.org.cn/)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委托单位: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D9栋6层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36*****20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邮编:******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徽易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0551-********

11.4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D9栋6层

电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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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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