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新河街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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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 新河街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项目编号:FYJZ-ZC-2024-00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


项目概况
新河街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路100号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JZ-ZC-2024-008
项目名称:新河街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最高限价:15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50 150 垃圾处理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期一年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 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4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 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办库[2020]123 号) 要求执行; 2.5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 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 、《市 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 告》 (2019 年第 16 号) 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磋商之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3.4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 3.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6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如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3日到 2024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路100号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应提供:(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路100号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路100号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黄路 251 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方元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路100号
联系方式: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方元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3日

标签: 生活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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