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新成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兴业县新成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工程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兴业县高峰镇、蒲塘镇、洛阳镇。
工程规模:新成水库灌区为中型灌区,(一)干、支渠续建配套:实施渠(管)道改造包括总干渠1.55km、东干渠4.6km、东支渠11.6km、西支渠5.0km等,总长22.75km。渠(管)道改造22.75km,其中19.91km采用管道化改造,东支渠修复明渠长2.84km,配套改造附属建筑物。建设加压泵站1座,装机容量2*75KW。(二) 灌区信息化建设:信息中心1处,流量监测点35处,视频监控点5处,灌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1项。
计划工期:本项目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模式,计划总工期730个日历天(具体时间为以合同约定为准),工作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4年4月10日,完工日期预计为 2026年4月9日,缺陷责任期: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 24 个月。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施工阶段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实施,作为1个标段。其中勘察服务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地质图以及施工过程中跟踪及配合服务、工程验收等内容,设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现场设计服务、工程验收及总承包协调服务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于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有承接过水利水电工程的勘察(测)设计或设计工作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有承接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由施工单位派出;设计单位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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