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教师单身公寓维修改造项目

吉林师范大学教师单身公寓维修改造项目

投标邀请函本招标项目吉林师范大学教师单身公寓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以项目采购X【********】-0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吉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 1.招标编号:HC-JLZB-2016-333。2.招标项目:吉林师范大学教师单身公寓维修改造项目。3.标的内容:对吉林师范大学专家公寓、一舍、二舍、青年楼进行维修改造,包括购置床、桌椅、衣柜等生活用品,窗帘安装,腻子粉粉刷,地板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3.1工 期:2016年7月15日--2016年8月15日,32日历天。3.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合格标准。4.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5.投标人资质要求:5.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5.2财务要求:近三年不亏损(2012-2014年度),具有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5.3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一项及以上(2013-2015年度);5.4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5外埠投标人应按省建设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在开标前办理完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吉建管[2016]1号文件)。6.招标文件发售:法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业绩(2013-2015年度)一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原件或原件大小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6年0425日至2016年0427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标书发售窗口(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6年0511日13:0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9.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6年0511日13:00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5楼评标室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招标人: 吉林师范大学 地 址: 四平市海丰大街1301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袁经理 电 话:131*****96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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