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制造业企业用电补贴激励政策的通知
雅安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制造业企业用电补贴激励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帮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缓解企业开工难问题,推动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良好开局,现就给予重点制造业企业用电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电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2024年一季度累计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累计用电量在2000万千瓦时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和节能减排政策的规上制造业企业。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根据企业2月和3月实际用电量,给予每度电0.04元的资金补贴。单户企业市级最高补贴50万元,鼓励县(区)给予单户企业配套不低于市级的补助资金,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财政资金激励作用,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市级补贴资金来源为市级工业发展资金。
二、申报流程
由各县(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申报并初核,经同级政府审核后,报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复核,最后按照程序报请市政府审定。
三、申报资料清单
1.2024年一季度用电激励政策申请表(见附件)。
2.申报企业2024年一季度用电量及同比增长情况证明(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电力部门盖章)。
3.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于2024年4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通过公文交换箱报送至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各县(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齐企业申报资料后,统一征求相关部门企业是否符合产业调整指导目录(发改、经信部门)、是否完善环评手续(环保部门)、是否完善节能评估手续(发改部门)、是否存在安全生产方面不宜给予激励资金的情况(应急管理部门),并在申请表格相关栏目盖章确认。
附件:2024年一季度用电激励政策申请表
雅安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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