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大队营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机动大队营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边防总队阿盟支队机动大队营区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边防总队阿盟支队机动大队营区建设项目,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后勤部以武边后营[2015]1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金仕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及自筹。该项目的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边防总队阿盟支队机动大队营区建设工程施工。

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8832m2,地上4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3.建设地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北环路北侧。

4.投资额:约3300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计划工期:综合楼、附属楼,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11月20日;其他附属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16年5月25日至2017年10月20日。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注册建造师: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如建造师使用临时执业证书参与投标,须严格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和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金仕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昭君花园写字楼 326室)。

3.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的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注:报名时须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地点:呼和浩特市昭君花园写字楼 326室。

3.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联系人:胡强德

联系电话:139*****21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金仕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昭君花园写字楼 326室

联系人:彭海英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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