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荆州东服务区南区加氢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荆州东服务区南区加氢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荆州东服务区南区加氢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荆州东服务区南区加氢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荆州东服务区南区加氢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 HBJT-SYGS-*********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荆州东服务区
1.4采购内容及范围:荆州东服务区南区加氢站项目现场踏勘、方案、可研编制文件编制及概算编制,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元
1.6计划服务期(交货期、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工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要求,以及项目技术及功能需求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 2 月 24 日至2024年 2 月 26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 月29 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sy.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
联 系 人:李兆丰
联系方式:150*****91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龚女士、柯女士
联系方式: 027-********、137*****497
2024 年 2 月 23 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同时具备: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专业甲级资质 |
注:
供应商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项加氢项目的可研文件编制工作 |
注:
1、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母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五、 资格审查资料中(二)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对以上(1)、(2)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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