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国投盘江超低排放改造—#1机组脱硝系统优化提效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二次)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4-02-23 19:0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4-03-01 1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50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3-21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工期(天): 90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工期说明: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审查后开展设备、材料选型及采购,2024年05月25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的供货。现场施工工期为45天,现场施工计划于#1机组A级检修期间实施,#1机组A级检修时间暂定2024年07月-2024年09月,具体检修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供货、原设备设施拆除、施工(安装)和调试、配合性能验收试验和烟气验收监测等相关工作。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有效的资质证书之一,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资质;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含锅炉制造,许可子项目须含锅炉A)资质,或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或子项目)须含锅炉制造(A)]。
供应商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台次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硝系统超低排放优化改造或脱硝系统新建(优化改造或新建项目须含设计及供货,设计和供货可在不同合同中体现,按1个有效业绩计算)的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单机容量的,须在业绩汇总表中描述,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
供应商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至少具有1台次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硝优化改造或脱硝系统新建项目经理业绩(在业绩合同或者简历表中体现均可)。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至少具有1台次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硝优化改造或脱硝系统新建项目经理业绩(在业绩合同或者简历表中体现均可)。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