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丰产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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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和丰产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文号:和发改字【2023】143号)已由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总投资
*****.78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2.项目规模: 1、新建特勤消防站1座,配备8辆消防车,配套建设塑胶训练场,消防训练塔,消防水池及公辅设施;2、新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1座,设计停车位100个,建设管理用房、消防、检洗车间及附属设施;3、新建1座园区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5000立方米(总容积7500立方米),新建事故水管线管径为DN400ˉDN600,总长度11.325km,事故应急池与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合建,公辅设施共用;4、园区物理硬隔离15.3公里,园区入口设置关卡,设置车辆管理及道闸系统;5、新建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环境质量监测站2座;6、新建园区智慧平台1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及初步设计文件)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和丰产业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2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3月22日
总工期: 36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专业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专业甲级资质。(以上三条资质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含)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及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设计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类似设计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②施工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等证明资料,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 3.7、其他人员要求: 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化工工程)执业资格及化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③项目班组成员:需提供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技术负责人1名须取得相应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注:1、项目班子人员均需提供新疆建设云网上截图;2、建筑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10、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由设计单位牵头,施工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c、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3日到 2024年03月1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15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0:30
2.开标方式: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 |
联 系 人:宋董董 | 联 系 人:袁莉 |
电 话:153*****772 | 电 话:158*****33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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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