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片区人防工程地面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体育馆片区人防工程地面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铜梁县(区)体育馆片区人防工程地面景观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梁县(区)体育馆片区人防工程地面景观工程已由铜发改委[2014]1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铜梁区民防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铜梁区民防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铜梁区新城核心区内。
2.2建设规模:铜梁县(区)体育馆片区人防工程占地面积约28亩,建筑面积12276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包括土石方、管理用房和厕所两个配套建筑(不含装修)、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电气)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入渝企业,必须持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4月25日起,登录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或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ljyzx.com/)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或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l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09时30分至2016年5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2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铜梁区民防办公室
地址:重庆市铜梁区金龙体育馆内
联系人:韩轲
电话:186*****08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诚天行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2号海王星科技大厦D区9楼2号
联系人:彭爽
电话:***-********
传真:***-********
2016年4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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