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度在建项目第三方质量巡查工作技术服务

宝安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度在建项目第三方质量巡查工作技术服务

招标概况我要投标申请电子保函
项目名称:宝安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度在建项目第三方质量巡查工作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2402-******-04-0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宝安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度在建项目第三方质量巡查工作技术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402-******-04-01-******001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宝安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度在建项目第三方质量巡查工作技术服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2-26 09:00 至 2024-03-1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3-07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3-12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肖工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号码:137*****24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74号广场大厦3-4层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郑工、周工
办公电话:********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402-******-04-01-******001001
标段名称:宝安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度在建项目第三方质量巡查工作技术服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3-17 18:00
招标部分估价:535.7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服务范围为深圳宝安区建筑工务署所有在建项目(包括因实施计划调整增加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的第三方巡查服务,在服务期限届满时,如甲方尚未确定新的服务单位,中标单位应按原中标单价做好过渡期服务保障工作,直至确定新的服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 (1)对在建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工程督导巡查,原则上每个在建项目质量巡查每月一次(含一次巡查加一次复查,只收取一次的费用)。(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遇到重大事件、国家重大法定节假日、防汛备汛防台风、消防、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特殊情况,根据署工作安排,进行专项检查; (3)根据上级部门文件或甲方要求对部分项目在每月质量巡查的基础上增加质量巡查频率; (4)每月负责指导督促对在建项目检查中所发现的质量隐患整改复查工作,做到巡查所发现质量隐患整改100%闭合; (5)周末和节假日安排巡查人员待命,以备检查以及完成甲方交办其他与工程质量相关的工作; 注:因公告内容较多,公告中只显示(1)-(5)条,完整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评估、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第三方评估与咨询(建设工程)营业范围之一的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5.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html)
  7.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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