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园金秋戏曲展演招标公告

梨园金秋戏曲展演招标公告

天津市梨园金秋戏曲展演项目

(项目编号:TA-201604-021 )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委托,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梨园金秋戏曲展演项目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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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天津市梨园金秋戏曲展演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强对兄弟省市优秀戏曲艺术的学习借鉴,推动我市戏曲艺术的传承发展,满足广大群众对优秀戏曲演出的欣赏需求,拟面向全国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遴选12台外地剧目、5台天津剧目,共计17台戏曲剧目在津集中展演。其中,外地剧目每台演出2场,本地剧目每台演出1场,总计29场演出。

三、项目预算:293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涉及有关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及节能、环保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认证规定及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最新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相关规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承办演出、票务、公务接待、宣传推介等相关活动的资质和经验。

2. 熟悉国内戏曲院团及主要剧种、剧目。

3. 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投标人近五年来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每日9:00至17:00时;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611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报名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相关活动的资质和经验(体现经验须有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磋商文件的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5月5日9:30时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614室)

3、磋商时间:2016年5月5日9:30时

4、磋商地点: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614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李晨曦

2、联系电话: (02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1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611室,邮政编码:3002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李晨曦(022)********-****

十一、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4月25日起至2016年4月27日止。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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