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第一中学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高淳区第一中学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高淳区第一中学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整治相统一,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在全区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校园和校车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影响制约校园和校车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着力建立完善校园和校车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完善校园和校车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校园和校车安全治理能力,促进全区校园和校车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把学校建设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治范围
校园和校车安全。
三、整治重点
学校部门条块主体责任的落地落实,聚焦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学校各部门条块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实效。
(一)突出安全责任落实。特别是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岗位管理责任的有效落实。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分工协作,切实消除监管漏洞盲区。重点整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安全生产、学校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省安全第四巡查组反馈的29项责任不落实清单、10大风险隐患清单中教育部门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学校各部门安全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处置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将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融入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考核重要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二)突出重点环节安全。围绕安全责任压实、制度落实、措施严实的要求,聚焦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防控、校车及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建筑物与施工安全、维护稳定、安全教育宣传等学校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1.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是否有效落实。重点整治: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运行机制、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细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与准入制度落实,个人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废弃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危险源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转移等环节,各种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规范使用、检验、操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等。(责任部门:教务处、实验室)
2.消防安全是否有效落实。重点整治:学校建筑物或场所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消防设施、器材维保,电气燃气线路、管路敷设及检测维保方面存在的问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按规定配备并持证上岗,防火检查巡查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疏散通道畅通方面存在的问题;物业企业履行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安全规范操作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等。(责任部门:总务处、办公室)
3.治安防控是否有效落实。重点整治:学校具备资质专业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防设施配备,一键报警装置安装,校园视频监控覆盖及与公安机关联网方面存在的问题;学校门口硬质防冲撞设施设置,“护学岗”设立,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校园安全会商研判、定期通报、联合整治、联动处置机制、校园常态化的安全巡防巡查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任部门:办公室)
4.校车及交通安全是否有效落实。重点整治:落实《市政府安于加强全市校车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区政府《关于加强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校车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不力,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缺少有效措施,对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求的农村地区,学生获得校车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治理无运输资质和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拖拉机、货车等载客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以及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校车行经线路无危桥、危险路段,校车安装随车视频采集设备,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路线行驶、未按规定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淘汰非专用校车以及社会车辆不按规定礼让校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规范设置交通管理设施,推广“校家警”护学模式,综合治理学校门前停车难、交通拥堵等方面存在问题;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学生乘车安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学生春秋游、境内研学、境外修学旅行及其他集体外出活动组织管理、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等。(责任部门:校长室、德育处)
5.食品安全是否有效落实。重点整治: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陪餐制度落实,“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有效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等。(责任部门:总务处)
6.传染病和疾病防控是否有效落实。重点整治:学校新生体检、学生年度体检工作,传染病防控制度建立及措施落实,学校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发生传染病后防控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学校高危传染病排查防控、宣传教育、综合干预方面存在的问题等。(责任部门:德育处、医务室)
7.建筑物与施工安全是否有效落实。重点整治:学校建筑及设施安全状况排查监测,违规使用危险房屋,对校园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遭受雷击、基础沉陷等区域预防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校园围墙、配电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篮球架、旗杆等设施安全存在的问题;学校在建项目施工场所隔离管理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应对极端天气、旱涝灾害机制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等。(责任部门:总务处)
8.学生活动安全是否有效落实。重点整治: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大型活动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活动保护用品方面存在的问题等。(责任部门:德育处)
9.维护稳定措施是否有效落实。重点整治:建立稳定风险分析研判制度,建立与有关部门信息沟通机制、联动处置机制,形成维护稳定工作合力,提高稳定风险的发现力、研判力、处置力,并强化责任和措施落实,及时有效管控化解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等。(责任部门:校长室、办公室)
10.安全教育是否有效落实。重点整治:师生安全教育常态化机制落实,将安全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命安全、食品安全、预防踩踏、预防溺水、预防毒品、卫生健康、防范学生欺凌、预防网络诈骗等各类安全专题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安全教育形式单一、走过场,没有按规定开展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家校协同开展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等。(责任部门:教务处、德育处、办公室)
(三)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和安防能力提升。一是推进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针对排查整治中的突出问题,逐项梳理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解决完善的事项,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管控措施。二是推进专项整治与提升防控能力相结合。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加快推进校园安防提升工程结合起来,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改善学校安防条件,提升物防技防人防水平,完善安防措施,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三是推进专项整治与平安校园创建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示范创建等活动,强化典型引领,不断提升校园安防整体水平。
四、时序安排
此次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从2019年11月20日开始,2020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上旬)。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委省政府“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省第四安全巡查组巡查南京反馈会暨全市安全生产巡查动员部署会精神,学习学校安全管理政策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底)。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全校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校园和校车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坚持系统内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排查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学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校际交叉互查、委托专业力量排查、专项督导检查等方式,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深入细致专业。学校要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每周向区教育局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问题清单于每月1日前上传至全省校园安全风险管控系统,区教育局将动态监控整治进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特别是对上传省校园安全风险管控系统且正在整改中的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措施。二是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特点,聚焦学校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开展新一轮专项排查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全国及省、市“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形势平稳。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安全专项整治全覆盖。要明确排查项目,细化排查内容,规范排查操作,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在深入推进排查问题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准备迎接上级组织全面的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上级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跟踪整治成效落实。区教育局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推进问题整改。学校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区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校园和校车安全是学校的头等大事,事关师生人身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师生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根本要求,是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的根本举措,也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保障。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下大决心、立硬规矩、动真碰硬,切实做到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切实夯实校园和校车安全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全区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杨剑春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陈生才副校长为副组长,分管协调全校工全工作,为直接责任人,各条块人员为组员,是具体责任人。学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相应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整治任务,硬化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全校各部门条块要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所属学校专项整治的督促督查,确保工作落细落实。要高度重视以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稳定工作,联系协助教育、公安、应急、消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稳定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三)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认识维护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进一步强化落实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改善安防条件,落实管理规程,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落实安防保障。切实加大学校安防投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整体提升校园安全基础和风险防控能力水平。按标准配备具备资质的专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学习,逐步提高保安待遇,提升业务素质。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建设,配齐相关防卫器械。加强技防建设,完善校园消防、监控、门禁系统等各类安防系统建设,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切实加强安防系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校园重要部位的实体防护、技防系统建设全面达标。
(五)严格督查问责。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把校园和校车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纳入督导检查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整治效果不好的将及时通报、责令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上级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及学校安全事件频发的学校,要实行挂牌督办、启动问责。
(六)强化舆论宣传。学校充分发挥媒体、自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建立校园和校车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在学校网站公开举报电话,发动广大师生、家长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坚持问题导向,倒逼安全责任落地落实,推动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附:举报电话:025-********
南京市高淳区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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