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贵安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贵安“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贵安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市、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果,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负担,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现将《贵阳贵安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各部门及时梳理总结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并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贵阳贵安“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贵阳贵安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贵阳贵安“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阳市教育局代章) 

2024年1月18日


附件

贵阳贵安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双减”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3〕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双减”决策部署,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负担,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主要目标

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努力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实现隐形变异等违规培训现象显著减少、校外培训行为明显规范、智能化监管系统充分应用,确保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治理内容

(一)隐形变异问题

1.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3.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4.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5.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冬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6.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二)培训宣传、收费问题

1.培训机构存在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恶意涨价等行为。

2.培训机构在规定收费标准或公示收费项目之外收取其他费用,不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超时段收费,资金“体外循环”,逃避资金监管。

(三)平台监管问题

违反“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监管要求,拒绝接受“互联网+信息”监管。

(四)安全管理问题

违反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未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办学场所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五)培训材料问题

违反《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培训材料违背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缺乏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

(六)从业人员问题

从业人员不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未落实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规定。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校外培训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各地党委、政府要统筹好各方力量,对寒假期间治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各“双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各地各部门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周密制定寒假期间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措施,细化时间表、责任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完成时限:2024年1月26日前)

(二)联合治理阶段。各地持续开展非法培训机构的摸排,健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在寒假期间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将“无证无照”、“隐形变异”、非学科违规开展培训等问题纳入乡镇(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分片包干制,明确责任人,广泛动员街道、居委会、社区等力量,按照治理内容多批次、分时段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巡查治理。(完成时限:2023年1月27日-2月26日)

(三)分析总结阶段。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过程中好的治理成效、经验做法、工作建议以及下步工作打算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至贵阳贵安“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阳贵安“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专题会、联席会议,通报各地、各相关部门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完成时限:2023年2月27日—2月29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府统筹。各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加大统筹力度,及时安排部署会,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明确各方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分工。各地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齐心协力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部门重点做好非学科培训的日常监管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培训机构价格行为、广告宣传、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宣传、网信部门重点统筹各类媒体做好全市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为线下清理整顿提供消息来源,强化舆论导向、注重舆情引导,及时处置各类负面舆情信息;公安部门及时查处涉及校外培训机构的各类刑事、治安和经济案件,配合网信部门做好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消防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地要加大暗访力度,严肃查处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隐形变异违规开班、已注销培训机构继续开班、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要充分发挥学科类培训机构备案审查委员会作用,严防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四)强化举报查处。要畅通线索获取举报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对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及时更新机构“黑名单”,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强化警示震慑。要加快推进监管平台全面应用,指导机构及时上架更新,引导家长学生认证使用,降低培训风险。贵阳贵安“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对寒假期间培训机构问题频发、履责不到位的地区将进行通报。

(五)强化联合执法。贵阳贵安“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寒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检查指导各地开展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各地“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各方执法力量,集中对辖区内违规培训行为进行治理,依法依规处罚一批严重违规的培训机构。

(六)强化风险防控。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强化培训机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培训机构门卫保安管理和安全巡逻制度,严防培训机构发生学生伤害案件。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压实培训机构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培训机构在寒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全面整改安全隐患;各地要在寒假前至少对机构开展1次安全检查,确保机构符合国家以及行业规定的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风险防范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业整改。强化安全日常管理,要求培训机构在寒假营业期间每2小时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巡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各地要强化艺考培训监管,重点关注机构开展集中住宿培训的情况,着重维护招生考试秩序,严查艺术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监测,妥善处理退费、欠薪、从业人员安置等问题,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风险,如发生安全风险须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并协调各部门积极协同处理。

(七)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小视频、文章、宣讲、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要通过发布倡议书、致家长的一封信、消费提醒或开展线下家访等形式,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慎重选择校外培训,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不盲目跟风报班,提醒家长防范预付费相关消费风险,推动家长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选课、购课、缴费、退费,远离“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和违规培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指导家长帮助孩子合理安排寒假学习生活,坚持规律作息、锻炼健康体魄、培养广泛兴趣、参加社会实践、分担家务劳动,特别是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统筹动员一批科技馆、博物馆、研学基地、高科技企业等,作为寒假科学教育实践基地,面向广大家庭开展科教活动,为加强亲子互动交流和中小学生提升科学素养提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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