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招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仪征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招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
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
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
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2024年3月1日17:00(北京时间)
前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2541465377@qq.com,联系电话:13952587549,同时需与代理机
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
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
明“正本”或“副本”。
类型绩效目标2024年2025年2026年
目标分值目标分值目标分值
考核项去化面积(万㎡)1351.535235
营收(亿元)0.5101.5103.510
税收(万元)2001060015120020
项目精准推送101010101010
项目招商推广活动510510510
数字招商名片系统1101515
项目研判5105555
项目尽调252522.5
产业赋能2542.5
附加项中标供应商考核加分项:(1)引进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每年5名以上加5分,每年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2)引入外资注册企业,每达到五百万美元注册资本加5分,一千万美元注册资本加10分,以此类推,每年累计加分上不封顶;(3)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发起设立的产业引导基金,围绕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提高招商实效进行基金运作,加 5分;(4)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申报取得载体荣誉的,每取得一项加2分。每年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项目绩效目标评分细则分值(M考核得
分)
考核项去化面积(万㎡)去化面积以乙方招商引入企业与甲方签订合作(落地)协议约定的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载体供给面积为测算标准,本项得分=(实际去化面积总和/当年度绩效目标应去化面积)*M,如实际去化面积超过协议约定的当年度绩效目标的,本项得分可超过M分,上不封顶。如仪征经开区管委会下属部门招引项目落户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的,甲方承诺在B组团二、三期范围内补偿同等面积厂房给乙方托管运营。
营收(亿元)营收以乙方招商引入企业(含当年及以前年度在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所有企业)当年实现开票销售收入为测算标准,本项得分=(实际营收总额/当年度绩效目标营收金额)*M,如营收总额超过协议约定的当年度绩效目标的,本项得分可超过M分,每年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税收(万元)税收以乙方招商引入企业(含当年及以前年度在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的所有企业)当年税收贡献总额(企业建设、装修载体及购买生产设备税收抵扣款等同于所交税收)为测算标准,本项得分=(税收贡献总额/当年度绩效目标税收金额)*M,如税收贡献总额超过协议约定的当年度绩效目标的,本项得分可超过M分,上不封顶。
项目精准推送项目精准推送指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开展项目招引落地服务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产业发展方向且有明确落地意向的项目信息。乙方介绍或引荐项目,需提供项目的投资者背景、具体投资意向、用地需求、投资总额、纳税强度、产出等数据并提供项目评估。乙方协助甲方跟进项目落地,协调与招商对象之间的接洽以及项目谈判等。完成上述项目精准对接(项目引荐)需提供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投资计划书;2、《工作确认表》(见附件)。有效项目的认定标准:促成企业到甲方实地考察或者甲方到企业实地拜访。①精准推送项目数量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的,得M分;②精准推送项目数量未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的,本项得分=(实际精准推送项目数量/当年度绩效目标)*M;
项目招商推广活动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组织项目招商推广活动,并提供证明材料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介绍、活动方案、现场照片等),计入测算标准:①乙方组织项目招商推广活动数量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的,得M分;②乙方组织项目路演活动数量未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的,本项得分=(实际组织项目路演活动
项目绩效目标评分细则分值(M考核得
分)
数量/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M;
数字招商名片系统(A)运营第一年,适用本指标:①乙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开发数字招商名片系统,并在微信平台上线成功,本项得M分;②乙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开发数字招商名片系统,当年未在微信平台上线成功,本项得分=开发进度*M。(B)运营第二、三年,适用本指标:①数字招商系统认证审核、运营维护(内容更新)、服务器备份、带宽及存储对象维护,本项得M分;②数字招商系统服务器宕机导致长时间无法访问的情况,每发生1次扣1分,扣完为止。
项目研判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对甲方意向招商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判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提供客观的项目评估服务并形成项目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拟落地内容、项目整体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模式、行业地位、团队情况、战略发展及风险分析。①项目研判实际数量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的,得M分;②项目研判实际数量未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的,得分=(项目研判实际数量/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M;
项目尽调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对甲方拟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并形成尽职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财务状况、法律风险、市场前景、管理团队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最终书面材料应包括撰写报告所需的材料清单,以及项目主体未能提供所需材料的清单。乙方应保证项目报告的客观公正性。①项目尽调实际数量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的,得M分;②项目尽调实际数量未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的,得分=(项目尽调实际数量/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M;
产业赋能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切实开展招商引入企业产业赋能服务工作,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计入测算标准:①乙方产业赋能服务企业数量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企业数量的,得M分;②乙方产业赋能服务企业数量未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企业数量的,得分=(实际产业赋能服务企业数量/当年度绩效目标应服务企业数量)*M;
项目绩效目标评分细则分值(M考核得
分)
附加项人才引进乙方引进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每年5名及以上,且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加5分,每年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引入外资乙方引入外资注册企业,每达到五百万美元注册资本加 5分,一千万美元注册资本加10分,以此类推,每年累计加分上不封顶。
产业基金乙方与甲方共同发起设立的产业引导基金,围绕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提高招商实效进行基金运作,基金设立并完成备案的,加5分。
荣誉申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申报取得载体荣誉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每取得一项加2分。每年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总计
工作确认表
活动类型活动日期
工作内容
甲方盖章及签字确认乙方盖章及签字确认
项目评分标准
报价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项目实施方案(50分)1.项目实施运营方案:根据本项目发展需求,编制产业社区整体运营方案,从运营方案清晰、科学、可行、符合项目实际等方面进行比较(1)方案清晰、主题明确、流程清晰,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2)方案较完整、主题较明确、流程较清晰,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2分;(3)方案不够完整、主题不够明确、流程不够清晰,可操作性不够强的,得 9分;(4)方案较差,可操作的,得6分。(5)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项目重、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准确性以及提出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比较:(1)方案完整、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提出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操作性强的得10分;(2)方案完整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提出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操作性较强的得7分,(3)方案完整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提出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操作性较差的得5分
(4)方案不完整的得3分;(5)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3.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入驻企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比较:(1)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2)内容较完整详细,可操作性较强的其得7分;(3)内容不完整不够详细,操作性较差的得5分;(4)内容不完整不够详细,操作性差的得3分;(5)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4.项目人员安排:从项目运营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性等方面进行比较:(1)人员分工方案非常全面细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2)人员分工方案较为细致,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的得7分;(3)人员分工方案内容不完善的得5分;(4)人员分工方案比较差的得3分;(5)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5.质量保证措施:从项目运营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性等方面进行比较:(1)运营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性强的得5分;(2)运营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3)运营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4)运营保障措施内容不完整的得1分;(5)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企业综合实力(40分)项目招引(20分)投标人承担过招商引资类似项目并实施成功的(须提供地方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招商引资项目实施成功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加盖地方政府或职能部门公章)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20分。(以上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智能管理(15分)投标人为地方政府或载体提供类似智能化管理或数字招商服务的,须提供相应合同,且合同中须反映以上的服务内容,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5分。(以上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项目团队实 力 ( 5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具有本科学历的得1分。2.项目组成员中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的,有一个得 1分,最高得3分。(以上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出具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序号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1
2
3
4
5
6
7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
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
工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
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
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
批发业从业人员(X)20≤X<2005≤X<20X<5
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
零售业从业人员(X)50≤X<30010≤X<50X<10
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
仓储业从业人员(X)100≤X<20020≤X<1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
邮政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
住宿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
餐饮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100≤X<20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Y<2010≤X<10X<10
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300≤X<1000100≤X<300X<100
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
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
投标服务或产品名称投标总报价
小写: (人民币:元)
1234
名称数量单价总价
基础运营费用3
绩效考核费用3180万元540万元
合计
备注:考核运营费用180万元/年不参与投标让利
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邮 编
单位电话传真号码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
QQ邮箱
仪征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招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SYY-20240226)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一、招标条件本仪征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招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60万元, 招标人为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仪征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招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仪征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招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02-26 09:00到2024-03-01 17:00获取方式:“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03-19 09:00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03-19 09:00开标地点: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仪征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内A6号楼三楼,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七、其他仪征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招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仪征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招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19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SYY-20240226项目名称:仪征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招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60万元最高限价:960万元(基础运营费用140万元/年,考核运营费用180万元/年。其中考核运营费用不参与投标让利),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运营管理期限:3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 投标函(原件)1.2 资格声明(原件)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1.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2月26 日至 2024年3月1日方式:“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仪征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内A6号楼三楼,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开标时间:2024年3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仪征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内A6号楼三楼,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2024年3月1日17:0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2541465377@qq.com,联系电话:13952587549,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3.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4.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 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联系方式: 0514-802978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联系方式: 1395258754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尤佳电   话:   13952587549    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2月26日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 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 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联 系 人: /电 话: 0514-80297891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仪征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内A6号楼三层南侧联 系 人: 尤佳电 话: 13952587549电 子 邮 件: 2541465377@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0 编号:ZSYY-20240226 仪征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招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16 第四章 项目需求 ........................................................................................................................... 24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5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仪征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招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19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YY-20240226 项目名称:仪征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招商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60万元 最高限价:960万元(基础运营费用140万元/年,考核运营费用180万元/年。其中考核运营费用不参与投标让利),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运营管理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3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2月26 日至 2024年3月1日 方式:“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仪征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内A6号楼三楼,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 开标时间:2024年3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仪征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内A6号楼三楼,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2024年3月1日17:0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2541465377@qq.com,联系电话:13952587549,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4.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 地 址: 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 联系方式: 0514-80297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 联系方式: 139525875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尤佳 电 话: 13952587549 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6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 2、投标人 2.1 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合格的投标人 2.2.1 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 2.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采购由中标单位支付评审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6.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6 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 9.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等部分;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3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7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投标分项报价表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2.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总价: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2、项目单价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3.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3.3 培训计划; 13.4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8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3 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公章,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9.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9 明的地址送达; 19.2.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 19.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公司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公司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代理公司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代理公司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代理公司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公司,否则,代理公司将拒绝。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公司。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3、开标 23.1 代理公司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2开标仪式由代理公司组织,采购人代表、公证员、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3.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3.4 开标时请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登记薄上作纪录无误后,代理公司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 代理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纪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3.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评标委员会 24.1 开标后,代理公司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10 采购有关规定。 24.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5.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5.3 在评标期间,代理公司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5.4 代理公司和评委会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5.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代理公司进行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 26、投标的澄清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7.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7.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11 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公司)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对开标一览表内容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否则不允许修正。 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8、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 12 28.1无效投标条款 28.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8.1.2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8.1.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8.1.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8.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8.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范围); 28.1.7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8.1.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8.1.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1.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8.2废标条款: 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8.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代理公司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8.3.2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9、确定中标单位 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9.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9.3代理公司将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13 工作日。 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9.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9.4.2向采购人、代理公司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9.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9.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9.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29.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9.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29.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0、质疑处理 30.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质疑。 30.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0.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0.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0.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 30.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0.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0.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0.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0.4.4事实依据; 14 30.4.5必要的法律依据; 30.4.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30.5代理公司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公司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0.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 30.7代理公司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8 诚实信用 30.8.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0.8.2 投标人不得以向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30.8.3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公司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公司将提请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0.8.4 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30.8.5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 31、中标通知书 31.l 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公司将中标结果在指定的网站上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供应商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4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公司均不退回。 32、 签订合同 15 32.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2.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3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32.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1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 项目名称: 编号: 甲方(采购人/买方): 乙方(供应商/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 2、合同总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 2.2 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3 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 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5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2.6如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技术服务机构有要求,乙方不能满足要求,双方协商解决。 17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 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 (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服务承诺; (6)中标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6.1 乙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本合同生效时自动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6.3 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7个工作日由乙方向见证方申请退还,见证方无息退还。 7、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禁止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8、免费维保期 18 8.1 免费维保期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9.1 交付期:_________ 9.2 交付方式:_________ 9.3 交付地点:_________ 10、服务费支付 10.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10.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10.3 甲方付款方式: 10.3.1 基础运营费用支付: 服务期内基础运营费为每年[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含税),若协议履行期间税率发生变化,税金调整,含税价款不调整(下同)。基础运营费包含乙方团队薪酬、管理办公、培训费用、宣传费用、商务招待费、基础企业服务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固定支出。 (1)运营第一年,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年度基础运营费[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整,含税)的25%,即[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整,含税);若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招商引入一个项目入驻智能制造产业园B组团一期,且租赁面积不少于2000平米,以企业签订厂房租赁协议为准,则当年度基础运营费的剩余75%部分,在企业签订租赁协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若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未招引到租赁面积不少于2000平米项目,则每延迟15个工作日扣除当年基础运营费的10%,直至完成目标后将剩余部分支付给乙方。 (2)运营第二年,基础运营费[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整,含税)。支付标准:乙方需在完成前一年度考核指标中去化面积100%达标且签订合同满一年的情况下,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运营第三年,基础运营费[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整,含税)。支付标准:乙方需在完成前一年度考核指标中去化面积100%达标且签订合同满二年的情况下,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10.3.2考核运营费支付: 19 考核运营费为每年[壹佰捌拾万元整](¥[ 1,800,000]元整,含税),甲方每年对乙方招商运营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对乙方的运营考核结果,按比例支付当年的考核运营费用,且须在考核结果确定后15天内完成支付。 甲方对乙方设置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并按年度周期进行考核,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和证明材料,由甲方组织工作小组对乙方的上年度全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在15天内确定考核结果。 10.3.3若中标供应商连续两年考核得分小于60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启动中标供应商退出机制。 11、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 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3、交付和验收 13.1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服务事项,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3.2 验收标准:按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3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20 13.4 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5 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 14、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乙方交付时,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内。 14.3 乙方在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 14.4 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15、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5.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内容的完成进度,监督乙方进行实施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乙方告知义务的履行状况。 (2)甲方有权在服务期内对乙方进行定期考核。 (3)乙方至少提前一天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供前来甲方拜访或园区考察的相关产业企业、客商名单及其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企业情况介绍、来访需求等)。 15.2甲方的义务 (1)负责提供乙方进行招商工作时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推介图片、信息、介绍及宣传视频等文档内容。 (2)甲方向乙方提出具体对接项目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方向、投资强度、税收强度等。 (3)在乙方及时提供办理手续所需各项资料的前提下,甲方将全力支持并协助乙方办理行政审批相关手续,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招商引资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甲方按照仪征市开发区招商政策标准,为乙方运营的项目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就业人才落户政策、产业扶持等政策。 21 (5)甲方将在乙方实现约定的效益指标的前提下,根据投入、产出和效益给予政策支持。 (6)甲方支持乙方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区各类项目。 (7)甲方须在乙方运营期内免费提供乙方办公空间及人才公寓。 (8)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基础运营费、考核运营费和引荐项目奖励。 1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6.1乙方的权利 (1)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基础运营费、考核运营费和引荐项目奖励。 (2)从甲方处获得的文件及相关招商资料,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 (3)乙方有权利在实现项目效益及本协议约定条件的前提下,享受本协议约定的扶持政策。 (4)乙方基于本协议提供的任何报告、服务内容(包括数字招商名片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尽调报告等)仅作为信息性参考意见,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 16.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季度向甲方提供约定服务内容的完成进度,接受甲方的监督,并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前来园区考察的相关产业企业、客商名单及其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企业情况介绍)。 (3)乙方应当建立信息跟踪表,邀请目标客户赴甲方园区考察。乙方应当对招商渠道及目标客户建立信息跟踪表,按照行业情况、企业情况设立指标数据,进行长期跟踪,并对重点招商渠道及目标客户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联络、拜访,及时收集掌握投资信息。 (4)乙方应当积极引进优势产业,加速推动产业项目落地。乙方应当积极引进投资量大、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国内外优势产业和项目进驻,全面了解掌握产业项目落地、开工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产业项目推进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动工、早建成、早投产。 (5)乙方应当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客户信息均为合法取得和披露,代理的招商活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和知识产权,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6)乙方应利用自身的平台或网络对外进行宣传推广,推广费用已含在基础运营费内,由乙方自行安排。 22 (7)乙方不得以口头、书面等任何形式向投资方作出未经甲方认可的涉及甲方的承诺和解释,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纠纷由乙方负责。 (8)服务过程中,乙方与甲方每季度以书面方式对服务进度进行确认。 (9)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工作后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应考核材料供甲方审核。 17、保密 双方确认以下信息属于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 任何一方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方所签订的合同、项目方案、专利技术、产品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但前述信息能够从公开渠道获得的除外。 未经其它方书面同意,协议任一方不得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文件、信息、资料等复制、传播、对外披露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目的,但甲方有权将上述资料向甲方上级或有关部门提供。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影响其法律效力。 18、违约责任 18.1协议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须赔付守约方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18.2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款项的,视为甲方违约,须要按上述附表(分年度运营考核指标表)对乙方进行加分补偿。 19、协议终止与项目交接 19.1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双方应于解除或终止后30日内办理基础运营费的结算。 19.2本协议履约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本协议被依法提前解除的,乙方须在协议期满后一个月内进行交接。 20、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20.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政策性调整等。 23 2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相关政府或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21、争议解决 21.1 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1.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 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仪征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1.3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22、合同其它 22.1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22.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2.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22.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4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仪征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位于仪征市仪征经济开发区高创园,占地约74亩,建筑面积约5.23万平方米,以生产型厂房为主,共18栋楼。 招商及运营工作服务期限:三年。 二、服务内容 (1)项目招引落地:本项目服务期内,围绕仪征经开区特色主导产业,结合大数据、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等硬科技高端制造业上开展项目招引,定期向甲方推荐有效项目信息,并引荐甲方精准对接项目。提前梳理项目需求及落地规划,经甲方同意,招引项目入驻园区。 (2)项目路演:本项目服务期内,定期为仪征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组织离岸或线上项目路演活动,每场邀请3-5家有落地需求的企业参与。 (3)招商推介会:本项目服务期内,协助采购人在一线城市举办产业招商推介会,负责组织策划活动,积极对地方政府的投资环境进行深入的宣传介绍,邀请企业项目参加招商推介会。或在采购人指导要求下承办一些更为精准的专项招商活动,该类活动执行细节一事一议,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 (4)招商品牌建设:本项目服务期内,为仪征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自定义开发数字招商名片系统,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商需求、招商政策等,定期更新、优化、维护名片平台内容,为采购人搭建现代化、科技化、便捷化的对外展示窗口,增强仪征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产业协同、载体协同、政策协同、科技成果协同。数字招商名片系统在微信平台上线成功视为服务交付。 (5)项目研判:本项目服务期内,对采购人意向招商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判断,根据项目的拟落地内容、项目整体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模式、行业地位、团队情况、战略发展及风险分析等多方面形成专业评估报告,对项目落地情况和企业整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潜在风险,最终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项目投资尽调:本项目服务期内,对采购人拟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财务状况、法律风险、市场前景、管理团队等,以确保采购人能够全面了解项目,降低投资风险。如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或其关联方成立产业基金,并聘请中标供应商具有资格25 的关联方作为基金管理人,对产业基金拟投资项目尽调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基金管理费内,乙方不再重复收取;若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未成立产业基金,中标供应商方每年为采购人免费尽调两个项目,超过部分的尽调费用一事一议。 (7)产业赋能:本项目服务期内,为入园企业赋能。 (8)产业基金:中标供应商或其关联方与采购人共同发起设立的产业引导基金,围绕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提高招商实效进行基金运作。 (9)重大产业项目招引:由中标供应商招商引入的重大产业项目,定制厂房或拿地自建厂房落地产业社区B组团,可纳入中标供应商年度工作考核。 (10)载体荣誉申报: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负责产业社区B组团的载体荣誉申报,努力争取各级载体称号荣誉。 三、项目考核标准 甲方对乙方设置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并按年度周期进行考核,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和证明材料,由采购人组织工作小组对中标供应商的上年度全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在15天内确定考核结果。 附表 分年度运营考核指标表 类型 绩效目标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目标 分值 目标 分值 目标 分值 考核项 去化面积(万㎡) 1 35 1.5 35 2 35 营收(亿元) 0.5 10 1.5 10 3.5 10 税收(万元) 200 10 600 15 1200 20 项目精准推送 10 10 10 10 10 10 项目招商推广活动 5 10 5 10 5 10 数字招商名片系统 1 10 1 5 1 5 项目研判 5 10 5 5 5 5 项目尽调 2 5 2 5 2 2.5 产业赋能 2 5 4 2.5 附加项 中标供应商考核加分项: (1)引进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每年5名以上加5分,每年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2)引入外资注册企业,每达到五百万美元注册资本加5分,一千万美元注册资本加10分,以此类推,每年累计加分上不封顶; (3)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发起设立的产业引导基金,围绕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提高招商实效进行基金运作,加5分; (4)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申报取得载体荣誉的,每取得一项加2分。每年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以上所有考核项指标的分值均按照当年完成比例进行赋分,最高不超过表格中分值列上限。 年度考核结果将影响乙方考核运营费用的获得比例,具体如下: 26 ① 90≤年度考核得分≤100分,该年度中标供应商可获得的考核运营费用比例为100%。 ② 80≤年度考核得分<90分,该年度中标供应商可获得的考核运营费用比例为90%。 ③ 70≤年度考核得分<80分,该年度中标供应商可获得的考核运营费用比例为80%。 年度考核得分>100分或年度考核得分<70分的,该年度中标供应商可获得的考核运营费比例按实际得分与100分的占比同比例核算,为免疑义,特示例如下:若中标供应商该年度考核得分为105分,则当年度乙方基础运营费支付比例为105%(上不封顶),若中标供应商该年度考核得分为55分,则当年度中标供应商基础运营费支付比例为55%,依此类推。 若中标供应商连续两年考核得分小于60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启动中标供应商退出机制。 27 20XX年度运营考核得分表 项目 绩效目标 评分细则 分值(M分) 考核得分 考 核 项 去化面积(万㎡) 去化面积以乙方招商引入企业与甲方签订合作(落地)协议约定的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载体供给面积为测算标准,本项得分=(实际去化面积总和/当年度绩效目标应去化面积)*M,如实际去化面积超过协议约定的当年度绩效目标的,本项得分可超过M分,上不封顶。如仪征经开区管委会下属部门招引项目落户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的,甲方承诺在B组团二、三期范围内补偿同等面积厂房给乙方托管运营。 营收 (亿元) 营收以乙方招商引入企业(含当年及以前年度在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所有企业)当年实现开票销售收入为测算标准,本项得分=(实际营收总额/当年度绩效目标营收金额)*M,如营收总额超过协议约定的当年度绩效目标的,本项得分可超过M分,每年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税收 (万元) 税收以乙方招商引入企业(含当年及以前年度在产业社区B组团一期的所有企业)当年税收贡献总额(企业建设、装修载体及购买生产设备税收抵扣款等同于所交税收)为测算标准,本项得分=(税收贡献总额/当年度绩效目标税收金额)*M,如税收贡献总额超过协议约定的当年度绩效目标的,本项得分可超过M分,上不封顶。 项目精准推送 项目精准推送指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开展项目招引落地服务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产业发展方向且有明确落地意向的项目信息。乙方介绍或引荐项目,需提供项目的投资者背景、具体投资意向、用地需求、投资总额、纳税强度、产出等数据并提供项目评估。乙方协助甲方跟进项目落地,协调与招商对象之间的接洽以及项目谈判等。完成上述项目精准对接(项目引荐)需提供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投资计划书;2、《工作确认表》(见附件)。有效项目的认定标准:促成企业到甲方实地考察或者甲方到企业实地拜访。 ①精准推送项目数量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的,得M分; ②精准推送项目数量未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的,本项得分=(实际精准推送项目数量/当年度绩效目标)*M; 项目招商推广活动 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组织项目招商推广活动,并提供证明材料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介绍、活动方案、现场照片等),计入测算标准: ①乙方组织项目招商推广活动数量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的,得M分; ②乙方组织项目路演活动数量未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的,本项得分=(实际组织项目路演活动 28 项目 绩效目标 评分细则 分值(M分) 考核得分 数量/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M; 数字招商名片系统 (A)运营第一年,适用本指标: ①乙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开发数字招商名片系统,并在微信平台上线成功,本项得M分; ②乙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开发数字招商名片系统,当年未在微信平台上线成功,本项得分=开发进度*M。 (B)运营第二、三年,适用本指标: ①数字招商系统认证审核、运营维护(内容更新)、服务器备份、带宽及存储对象维护,本项得M分; ②数字招商系统服务器宕机导致长时间无法访问的情况,每发生1次扣1分,扣完为止。 项目研判 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对甲方意向招商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判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提供客观的项目评估服务并形成项目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拟落地内容、项目整体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模式、行业地位、团队情况、战略发展及风险分析。 ①项目研判实际数量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的,得M分; ②项目研判实际数量未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的,得分=(项目研判实际数量/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M; 项目尽调 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对甲方拟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并形成尽职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财务状况、法律风险、市场前景、管理团队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最终书面材料应包括撰写报告所需的材料清单,以及项目主体未能提供所需材料的清单。乙方应保证项目报告的客观公正性。 ①项目尽调实际数量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的,得M分; ②项目尽调实际数量未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的,得分=(项目尽调实际数量/当年度绩效目标数量)*M; 产业赋能 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切实开展招商引入企业产业赋能服务工作,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计入测算标准: ①乙方产业赋能服务企业数量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企业数量的,得M分; ②乙方产业赋能服务企业数量未达到当年度绩效目标企业数量的,得分=(实际产业赋能服务企业数量/当年度绩效目标应服务企业数量)*M; 29 项目 绩效目标 评分细则 分值(M分) 考核得分 附 加 项 人才引进 乙方引进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每年5名及以上,且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加5分,每年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引入外资 乙方引入外资注册企业,每达到五百万美元注册资本加5分,一千万美元注册资本加10分,以此类推,每年累计加分上不封顶。 产业基金 乙方与甲方共同发起设立的产业引导基金,围绕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提高招商实效进行基金运作,基金设立并完成备案的,加5分。 荣誉申报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申报取得载体荣誉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每取得一项加2分。每年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总计 30 附件 工作确认表 活动类型 活动日期 工作内容 甲方盖章及签字确认 乙方盖章及签字确认 31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 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2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 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 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 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评标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 报价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项目实施方案(50分) 1.项目实施运营方案: 根据本项目发展需求,编制产业社区整体运营方案,从运营方案清晰、科学、可行、符合项目实际等方面进行比较 (1)方案清晰、主题明确、流程清晰,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 (2)方案较完整、主题较明确、流程较清晰,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2分; (3)方案不够完整、主题不够明确、流程不够清晰,可操作性不够强的,得9分; (4)方案较差,可操作的,得6分。 (5)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项目重、难点分析: 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准确性以及提出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比较: (1)方案完整、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提出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操作性强的得10分; (2)方案完整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提出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操作性较强的得7分, (3)方案完整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提出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操作性较差的得5分 33 (4)方案不完整的得3分; (5)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3.服务体系建设: 制定入驻企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比较: (1)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 (2)内容较完整详细,可操作性较强的其得7分; (3)内容不完整不够详细,操作性较差的得5分; (4)内容不完整不够详细,操作性差的得3分; (5)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4.项目人员安排: 从项目运营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性等方面进行比较: (1)人员分工方案非常全面细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 (2)人员分工方案较为细致,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的得7分; (3)人员分工方案内容不完善的得5分; (4)人员分工方案比较差的得3分; (5)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5.质量保证措施: 从项目运营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性等方面进行比较: (1)运营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性强的得5分; (2)运营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 (3)运营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 (4)运营保障措施内容不完整的得1分; (5)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企业综合实力(40分) 项目招引(20分) 投标人承担过招商引资类似项目并实施成功的(须提供地方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招商引资项目实施成功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加盖地方政府或职能部门公章)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20分。 (以上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智能管理(15分) 投标人为地方政府或载体提供类似智能化管理或数字招商服务的,须提供相应合同,且合同中须反映以上的服务内容,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5分。 (以上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4 项目团队实力(5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具有本科学历的得1分。 2.项目组成员中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以上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出具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为便于评分,请投标人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 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36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37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报价表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七、其他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38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4 5 6 7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9 二、 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目录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备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非实质性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企业声明函》 40 投标函格式 致: 根据贵方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户: 行 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1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 年12月31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投标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 目 名 称 3、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42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44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45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46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 50≤Y<1000 Y<50 47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200000 100≤X<1000 X<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10000 2000≤Y<5000 Y<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8000≤Z<120000 100≤Z<8000 Y<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48 三、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服务或产品名称 投标总报价 小写: (人民币:元)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 3、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 49 四、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1 2 3 4 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基础运营费用 3 绩效考核费用 3 180万元 540万元 合计 备注:考核运营费用180万元/年不参与投标让利 50 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超出、符合或偏离 证明材料 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交付时间 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 其他 …… 51 附件、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 月 日开标的 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 编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QQ邮箱 备注: 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原件发送至电子邮箱(电话号码:13952587549)。 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4年3月1日17:0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2541465377@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商运营 智能制造 开发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