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2015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2015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招标公告

关于岐山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达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岐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岐山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岐山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DY2016-03CG

三、采购人名称: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岐山县凤鸣西路16号

  联系方式:138*****123 亢百勋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达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A座2008室

联系方式:132*****925 李雯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办公设备(打印复印机、扫描仪、电脑、录音笔、手机屏蔽柜、智能监控设备、办案工作区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

项目用途:办公。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0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

4、须提供主要设备(扫描仪,台式、便携式电脑,办案工作区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提供);

5、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须提供近二年类似业绩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复印件,原件审阅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A座2008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17日15: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16年5月17日15:00。

3、投标开标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城际酒店第四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雯

联系方式:132*****92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达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行宝鸡分行营业部

账 号:****************9378

陕西达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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