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制造建设招标公告

塑料制品制造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江市伟力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福冈大楼三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

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阳江市伟力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


阳江市伟力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高新三路西边

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高新三路西边,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5692.46平方米,总用地面积(退线后用地面积)11849.66㎡,建筑基底面积5821.51㎡,容积率0.81,总建筑面积9640.00㎡,建筑密度49.13%,绿地面积876.00㎡,绿地率7.39%。其中,厂房一建筑基底面积1400㎡,建筑面积1400㎡;厂房二建筑基底面积1400㎡,建筑面积1400㎡;厂房三建筑基底面积1400㎡,建筑面积1400㎡;厂房四建筑基底面积613.51㎡,建筑面积1350㎡;厂房五建筑基底面积560㎡,建筑面积1850㎡;综合楼建筑基底面积448㎡,建筑面积2240㎡。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层高钢结构的厂房3幢,2层高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1幢,3层高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1幢,5层高钢筋混凝土结构综合楼1幢,以及其它配套设施的建设等。各幢建筑物的功能分别为:厂房一用于注塑车间,厂房二为半成品仓库,厂房三用于包装车间,厂房四为成品仓库,厂房五为原料仓库,综合楼主要用于办公和宿舍等。

主要产品和原辅材料情况

本项目生产线以PP塑料、尼龙塑料、ABS塑料和PE塑料等为主要原材料,通过开料烘料、注塑和包装等工序,生产尼龙厨具、奶油枪、奶油瓶、量杯量匙、瓜刨、饺子模和塑料夹子等产品。年用PP塑料约300吨、尼龙塑料约60吨、ABS塑料约100吨和PE塑料约20吨,年产尼龙厨具约300万只、奶油枪约20万只、奶油瓶约600万只、量杯量匙约100万套、瓜刨约400万只、饺子模约100万套和塑料夹子约200万只。

主要生产设备有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160型注塑机、170型注塑机、220型注塑机、240型注塑机、破碎机4台、搅拌机4台和烘干机4台等。

本项目定员28人,其中约有20人住宿,项目不设员工食堂。每天工作时间为8:00—11:30,13:00—17:30,共计8小时,每年300天。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


(一)施工期现场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物料封闭运输,边界设置围墙和主体工程封闭,施工扬尘等废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标准限值要求。

(二)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机械设备,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点,设置隔声屏障,避免噪声扰民,噪声排放须符合国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

(三)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泥浆与开挖地基产生的多余土方掺合后外运至规定地点处置,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以及混凝土搅拌机及输送系统的冲洗污水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施工中去;施工期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排入工业区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运营期主要废水污染为注塑工序产生的冷却水和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注塑车间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的要求排入工业区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经高新区第一污水厂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类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者,尾水排入漠阳江西干流埠场段。

(五)运营期废气污染主要为烘料、注塑车间产生的微量的注塑有机废气。注塑车间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注塑有机废气车间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可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六)合理布置厂区,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使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七)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车间内产生的废料、次品等生产固废、设备维修及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废塑胶统一收集后有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废机油及含机油废抹布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编号为HW08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注塑车间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活性炭每年更换一次,更换出来的废弃的活性炭由专业的回收公司回收再生处理;生活垃圾必须经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到垃圾填埋场处理。

(八)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外界的影响。




2016年4月15日

标签: 塑料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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