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永乐宫壁画保护研究院藏“重陽之殿”、“纯陽之殿”、“無極之殿”三块牌匾保护修复谈判采购公告

山西省永乐宫壁画保护研究院藏“重陽之殿”、“纯陽之殿”、“無極之殿”三块牌匾保护修复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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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原件
山西省永乐宫壁画保护研究院藏“重陽之殿”、“纯陽之殿”、
“無極之殿”三块牌匾保护修复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CTY-FWTP-2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太原市
山西省永乐宫壁画保护研究院藏“重陽之殿”、“纯陽之殿”、“無極之殿”三块牌匾保护
修复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永乐宫壁画保护研究院藏“重陽之殿”、“纯陽之殿”、“無極
之殿”三块牌匾保护修复
1.2采购人:山西省永乐宫壁画保护研究院
1.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项目编号:HCTY-FWTP-24001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的“重陽之殿”、“纯陽之殿”、“無極之殿”三块牌匾在
搭建到门楣上后未进行过任何保护修复处理,长年来收当地自然环境影响,历经风霜,保存
环境简陋,目前这三块牌匾存在残缺、开裂、糟朽,脱色、榫卯松动、水渍、微生物损害、
浮尘等不同程度的病害,不利于保存、展览、利用。因此,对它们进行科学、系统的保护修
复十分必要。这三件木器牌匾经保护修复后,病害得以消除、强度得以提高、完整性得以体
现,使其能够维持稳定状态。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划分一个标包,参加竞标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完全响应
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如下:
标包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及内容
一 山西省永乐宫壁画保护研究院藏“重陽之殿” 、 “纯陽之殿” 、 “無極之殿”三块
牌匾保护修复
依据保护修复方案对“重陽之殿”、“纯陽之殿”、“無極之殿”三块牌匾进行拆卸、灭
菌、预加固、清理、加固、残缺修补、防虫防腐、背部加固、作色、封护、复位等修复,通
过科学合理的方法解决存在的病害,阻止或延缓病害对牌匾的侵蚀,从而最大限度的延长寿
命。解决表面现存的污染物,有效提高稳定性,增加的防水、抗污能力,解决糟朽部分结构
疏松问题,解决遭受虫蛀霉菌腐蚀的问题。尽可能恢复原貌,达到展示与研究的目的。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月内全部完成。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可移动文物修
复资质;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2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
(3)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
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④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4)其他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
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获取方法:远程获取文件,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资料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
箱2538225313@qq.com获取采购文件(发送完成后需电话告知采购代理公司)。
4.3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完整截图;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5) 报价人联系表一份 (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一套。
4.4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现金购买,文件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14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12层开标2
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为2024年
2月29日14时3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
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永乐宫壁画保护研究院
联系地址:山西省芮城县北街78号
联 系 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359-3011521
采购代理:山西华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267号教育宾馆北楼
联 系 人:杨经理、丁女士
电 话:15536922281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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