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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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二)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YGJ­CZFW­2424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0〕2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地方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及长春师范大学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二);2.2建设地点: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规划的学苑街以东、滨河路以北、甲二街以西、学源路以南范围;2.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8.67万平方米,包括工程学院楼、公共教学楼、文科第二组团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校医院、后勤综合楼、学生商业服务中心、以及门卫、开闭所、换热站等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道路、广场、运动场地、停车场、绿化,以及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项目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建安工程费用合计78422.28万元;2.4服务内容: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的试验检验,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和招标人委托进行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检测活动,提交检测报告;2.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按照实际施工进展及招标人的具体需求进行确定,开展相关检测服务;2.6质量标准: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要求;2.7检测费用:根据检测委托单及检测报告计算总检测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指导价格的通知》(吉建质[2023]03号)执行)。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检测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需至少包含以下检测项目: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3.3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检测项目业绩;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A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2月26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1日16时00分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3月1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视频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5.4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5.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师范大学官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师范大学地址: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联系人:尚天龙办公电话: 15604462935  招标代理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联系人:袁新桐办公电话:15044139322监督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431­81335731九、扫黑除恶联系方式: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41室招标投标管理处邮编:130400日期:2024年2月26日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二)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YGJ­CZFW­2424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0〕2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地方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及长春师范大学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二);2.2建设地点: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规划的学苑街以东、滨河路以北、甲二街以西、学源路以南范围;2.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8.67万平方米,包括工程学院楼、公共教学楼、文科第二组团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校医院、后勤综合楼、学生商业服务中心、以及门卫、开闭所、换热站等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道路、广场、运动场地、停车场、绿化,以及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项目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建安工程费用合计78422.28万元;2.4服务内容: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的试验检验,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和招标人委托进行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检测活动,提交检测报告;2.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按照实际施工进展及招标人的具体需求进行确定,开展相关检测服务;2.6质量标准: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要求;2.7检测费用:根据检测委托单及检测报告计算总检测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指导价格的通知》(吉建质[2023]03号)执行)。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检测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需至少包含以下检测项目: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3.3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检测项目业绩;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A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2月26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1日16时00分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3月1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视频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5.4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5.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师范大学官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师范大学地址: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联系人:尚天龙办公电话: 15604462935  招标代理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联系人:袁新桐办公电话:15044139322监督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431­81335731九、扫黑除恶联系方式: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41室招标投标管理处邮编:130400日期: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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