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溪岸景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一期)干挂石材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溪岸景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一期)干挂石材幕墙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世纪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溪岸景苑住宅小区一期1#、2#、3#、4#、5#楼约2500m的干挂石材、石材装饰
线条及铝单板的采购、安装;2#车道干挂石材约50m的采购、安装:1-12#住宅楼12块工
程铭牌的制作及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溪岸景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一期)干挂石材幕墙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溪岸景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一期)干挂石材幕墙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
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业绩要求:
2.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已竣工验收的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有效中
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项目负责人要求:
3.1、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考核B类证书2021年1
月1日至今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有效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
5.1、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
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5.2、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
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
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因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6日10时30分到2024年03月01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它方式。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
件时需持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
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11时3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3室纸
岳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9日11时3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3室
1203
七、其他
7.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岸景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一期)干挂石材幕墙工程已由昌农科产字【202061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弧世纪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
理为新弧嘉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
开招标。
7.2、建设地点:新弧昌吉市健康东路以南,东外环路以西溪岸景苑住宅小区。
7.3、招标范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相关研究成果等规范建设,
完成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石材、石材装饰线条、铝单板及工程铭牌的采购、加工、制作、
运输、装卸、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检验、验收及保修维护等工作,完
成本项目范围内与土建单位的配合实施。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交付给招标人。具体工作
内容以设计图纸全部内容为准。
7.4、发包方式:专业承包
7.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6、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01日(10:30至14:00,16:00-19:30(北
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3
室。
(三)获取方法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它方式。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
文件时需持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等购买招标文件。
7.7、投标保证金:3万元整
户名:新疆嘉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四平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881000884
账号:65050161614700000331
新育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年02月26日10:30时一2024年03月19
日11:30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
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
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
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
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7.8、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7.9、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上午11时
3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
2303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弧世纪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弧世纪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时代广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994-25855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嘉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楼
2303室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
13139606599
电子邮件:10355302648g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栏动图(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202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