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批复口腔综合诊疗类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第1包

2023年度批复口腔综合诊疗类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第1包

2023年度批复口腔综合诊疗类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023-JQ62-W102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批复口腔综合诊疗类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62-W1020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齿科真空搅拌机

/

详见采购文件

1

0.8

0.8

双方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中标后由采购单位另行明确

2

齿科压膜机

/

详见采购文件

1

1

1

3

喷砂机

/

详见采购文件

1

2

2

4

牙科种植机

/

详见采购文件

1

3.5

3.5

5

牙科电动抽吸系统

/

详见采购文件

1

12

12

6

牙科手术显微镜

/

详见采购文件

1

18

18

7

纯水机

/

详见采购文件

1

10

10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47.3万元 ;

3.最高限价: 47.3万元 ;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销商或代理商的,二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所投产品一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检验报告(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3.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4.若投标货物非投标方生产产品,投标方应提供投标货物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且授权方须承诺承担报价方在本项目中的售后服务连带承诺。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至2024 年 3 月 1 日,每日上午 8 :00 至 11 : 50 ,下午 14 : 30 至 17 : 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销商或代理商的,二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所投产品一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检验报告(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3)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4.若投标货物非投标方生产产品,投标方应提供投标货物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且授权方须承诺承担报价方在本项目中的售后服务连带承诺。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3月18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 王助理

办公电话:0917-*******

移动电话:186*****090 178*****877

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刘干事

办公电话: 0917-*******

移动电话: 159*****639

,陕西,宝鸡市,金台区,宝鸡,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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