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呼伦贝尔农垦史展馆工程监理单位比选公告
关于聘请呼伦贝尔农垦史展馆工程监理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26
参照《呼伦贝尔农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试行)》规定,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确定一家监理单位,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服务名称: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农垦史展馆工程监理
(二)委托单位: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三)服务地点: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四)投资规模和资金万元。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完成本次农垦史展馆布展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二)服务期限:约3个月
(三)监理费控制价:9万元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监理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项目咨询等相关业绩。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具备在呼伦贝尔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1年-2023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及服务方案。
(六)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下浮报价(固定总价,写出具体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联系人
(一)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10:00时。
(二)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三)报名联系人:赵先生
(四)联系电话:186*****202
凡有意参与者,可现场提交报名材料送至呼伦贝尔农垦集团7001会议室。
六、比选方式
(一)比选单位持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
(二)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如只有一家单位参与比选,且参与单位的服务方案及承诺等条件符合业主要求,不进行比选评分,只进行价格磋商,确定中选单位。
(三)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中选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项目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公司“黑名单”。
七、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1日10:00分。比选地点: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7001会议室。
八、参选机构请仔细阅读公告,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宣传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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