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采购公告
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现对垃圾分类宣传设施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
预算金额:******.8元
最高限价(如有):******.8元
采购需求: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①.宣传墙平面钢构175平方米(3.5m×50m);②.宣传墙175平方米(PVC喷UV过水晶膜);③.墙漆70平方米(一底两面环保净味漆3.5m×20m);④.电视机2台(55寸1台、32寸1台,4K超高清120Hz高刷);⑤.空调1台(变频3匹一级能效);⑥.垃圾分类抢答系统1台(电脑+软件+抢答台);⑦.VR教学系统1台(单眼分辨率2160×2160、105°超广视野、智能无级瞳距调节、8+512G、VR一体机设备+软件+同屏设备);⑨.线路灯具一批;⑩.附属件(书架、垃圾标志、游戏区地贴、展示台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交付使用并通过验收。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面向中小企业。
三、报名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简介;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及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及其他相关证件(如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等);
5.报价函(单独密封);
6.售后服务承诺书;
7.近三年代理过的业绩材料。
四、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398号财政局大楼五楼)。
3.联系人及电话:董工0771-*******
4.监督部门及电话:天等县纪委监委派驻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71-*******。
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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