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自治区本级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重)(CJZB20155165G(重))预公示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自治区本级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重)(CJZB20155165G(重))预公示
各有关供应商:
我公司受平南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拟对2015年自治区本级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重)(CJZB********G(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6年4月28日下午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要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大敬塘开发小区
联系人:赵桂兰
联系电话:****-*******
*******b2e11f.doc">附件:2015年自治区本级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重)(CJZB********G(重))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doc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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