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关于公开考察护工服务机构的公告

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关于公开考察护工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促进我院无陪护病房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17】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中护工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向患者提供规范、专业的住院陪护服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选择3家护工服务机构,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陪护服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护工服务机构考察项目

2、选取方式:公开考察。

3、考察需求:确定3家护工服务机构,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陪护服务。

4、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委托,为患者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服务。

5、服务期限:服务期3年。(按年签订合同,第一年服务期内没有特别说明中的不良事件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护工服务机构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

三、考察程序、考察内容、考察时间及考察地点:

1、考察程序:成立由3人及以上单数成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承担对护工服务机构的考察工作。评审委员会根据考察标准审查,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服务机构进行比较,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选择3家护理服务机构。

2、考察内容详见评分标准(报名成功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3、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地点: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四、特别说明:

1、不保证服务机构在我单位项目数量。

2、护工服务机构工作质量应参照行业标准制定和执行,并接受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的监督检查。护工服务机构员工不得擅自执行护工范围以外的技术性质的护理工作,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护工服务机构承担。护工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须承诺患者及家属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投诉率不超过5%,处理率 100%,服务回访率 100%。

3、入选的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存在违规向患者或患者家属收取费用的,我单位将取消其服务资格并计入黑名单。

4、各服务机构提供的资料、承诺及声明函,均要符合法律法规,且真实有效。若出现虚假资料、虚假承诺或虚假声明函,一经发现,取消其考察或服务资格。

五、报名及资料报送要求:

1、参与考察的服务机构于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8日18时前报名,由山西启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察响应文件密封后现场提交(一正五副),未密封作无效处理。

2、递交地址:山西启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结果公示:结果确定后在采购与招标网上进行公示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3690号

联 系 人:薛女士

电 话:0359-*******

代理机构:山西启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8号楼2单元302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9-******* 190*****8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开考察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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