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一体化公交候车厅工程招标公告
客运一体化公交候车厅工程招标公告
海原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公交候车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公交候车厅工程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4】278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国补及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内容及标段划分2.1建设内容:新建公交候车厅32处,共计64个。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和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附属工程量。
2.3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年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4 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公路工程专业)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报名。
报名后的单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没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承诺书,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 址: 海原县建设路 地 址: 银川市长城东路238#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人:余建国
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nxzbzx@163.com
标签: 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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