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返乡创业园智能制造园 5.99MW 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SD2024-SJWZB-004)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返乡创业园智能制造园 5.99MW 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 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90.879308 万元,招标人为钦州市钦南区粤
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钦州高新开发区返乡智能制造园位于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地理坐标为东经 108°
40′58″,北纬 21°54′19″。本项目拟利用钦州高新开发区返乡智能制造园 12 个屋面建
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 10 个混凝土屋面和 2 个彩钢瓦屋面,面积约 39991m²。拟设计安
装 10054 块标准功率为 580Wp 的 2278×1134×30 规格高效单晶硅光伏电池组件,直流侧装
机容量为 5.83132MWp,交流侧为 4.78MW。本项目拟采用“全额上网”模式,采用 10kV 电压
等级并网,经 1 点接入至 110kV 大田站 10kV 沙坡线原有 10kV 配电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返乡创业园智能制造园 5.99MW 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 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返乡创业园智能制造园 5.99MW 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 EPC 总承包)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原件并对应加盖各
自公章)。
3 投标人或者两个单位以内的联合体(施工方牵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 A 和 B 要求: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
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
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且
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
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 投标方(联合体各成员)在近 3 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
因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应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电
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相应的光伏发电业绩证明文件。
7 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8 近年财务状况: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提供近 3 年(2020 至 2022 年度)财务状况[须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 3 年(2020 至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
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9 纳税信用等级:2022 年度纳税信用等级 B 级及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
须提供)。
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
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
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牵头人正式员工。项目
经理、设计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投标登记时所提供的人员须与投标时一致。;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 88 号湛江大厦 5 楼 E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8 日 09 时 03 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 88 号湛江大厦 5 楼 E3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8 日 09 时 03 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 88 号湛江大厦 5 楼 E3 会议室
七、其他
返乡创业园智能制造园 5.99MW 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SD2024-SJWZB-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返乡创业园智能制造园 5.99MW 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 EPC 总承包已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钦州市钦南区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2.2 招标规模:
钦州高新开发区返乡智能制造园位于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地理坐标为东经 108°40′58″,
北纬 21°54′19″。本项目拟利用钦州高新开发区返乡智能制造园 12 个屋面建设分布式光
伏电站,包括 10 个混凝土屋面和 2 个彩钢瓦屋面,面积约 39991m²。拟设计安装 10054 块
标准功率为 580Wp 的 2278×1134×30 规格高效单晶硅光伏电池组件,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5.83132MWp,交流侧为 4.78MW。本项目拟采用“全额上网”模式,采用 10kV 电压等级并网,
经 1 点接入至 110kV 大田站 10kV 沙坡线原有 10kV 配电系统。
2.3 建设地点:广西钦州市钦南区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实现全部并网发电。
2.5 招标范围:
EPC 总承包:招标范围包含该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书的编制、竣工图编制等
设计工作;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其他工程的采购与施工;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逆变器、
箱变、支架、电缆、变配电、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防雷接地等所需的全部设备,以及
设备的运输、卸车、仓储保管、二次搬运及安装。整个项目的土建施工、机电安装、屋顶清
理、办理各种检测、试验、调试、校验、联调、试运行、整体工程的验收(防雷接地检测、
消防工程及配合验收等)、性能试验(并网首年做光伏电站系统效率、组件 EL 检测等内容符
合电网要求)、【240】小时试运行的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保险、售后服务、人员培训、
消缺等全过程工作;配合接入电网等所有手续的办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并网。在合同规定
的工期要求内,完成所有工作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
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光伏组件采取发包人提供的方式,EPC 总承包价格中不包含组件价格,但承包人承包范围包
含组件的卸车、仓储保管、二次搬运及安装。
承包人应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生活办
公生产等临时占地及建设,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的各项手续,相关风险自行承担,承包人不
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
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
在工程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为了加强质量控制,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设备材料应从《设备材料采购短名单》中择优选择,
不在《设备材料采购短名单》中的,承包人需要采购该设备,需经发包人审批后方可采购。
承包方式:单位瓦固定单价承包。
特别说明:承包人应结合现场客观条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可研阶段方案优化设计,探讨建
筑与光伏一体化的设计方案的可行性。
2.6 最高投标限价:2.2137 元/Wp(直流侧)。
EPC 总承包的招标控制价 2.2137 元/Wp,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废标。EPC
总承包为单位瓦固定单价承包,按项目直流侧实际装机容量结算 EPC 总承包费用。工程变更
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重大变更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
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原件并对应加盖各
自公章)。
3.3 投标人或者两个单位以内的联合体(施工方牵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 A 和 B 要求: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
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
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
且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
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 投标方(联合体各成员)在近 3 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
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3.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应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
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相应的光伏发电业绩证明文件。
3.7 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3.8 近年财务状况: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提供近 3 年(2020 至 2022 年度)财务状况
[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 3 年(2020 至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
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9 纳税信用等级:2022 年度纳税信用等级 B 级及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
均须提供)。
3.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
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
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牵头人正式员工。项目
经理、设计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投标登记时所提供的人员须与投标时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安排如下: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2024 年 3 月 5 日。
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 年 2 月 27 日
3、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 年 3 月 5 日
4、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二)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 88 号湛江大厦 5 楼 E3,招标文
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三) 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有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国家规定可以
二维码查询真伪的除外),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则不予投标登
记。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件及
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登记的,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 3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
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时间安排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 年 3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09 时 3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地
点为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 88 号湛江大厦 5 楼 E3 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和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上发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 2024 年 3 月 18 日 09:30。
开标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 88 号湛江大厦 5 楼 E3 会议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纪检办公室、巡察办等)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钦州市钦南区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沙埠镇兴桂南路 98 号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 88 号湛江大厦 5 楼 E3
联系人:申腾飞 联系人:游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