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得标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哈尔滨得标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供应商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哈尔滨得标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示范新区55栋8单元一层2号住宅

二、 基本情况

哈尔滨得标科技有限公司为标项1的原第一成交候选人,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四、 处罚结果

罚款采购金额*******元的千分之八,即8696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罚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来宾市财政局

2、联系人:兰培宁

3、联系电话:0772-*******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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