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州水厂提质增效项目造价咨询询价公告

沙州水厂提质增效项目造价咨询询价公告

沙州水厂提质增效项目,现需对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编制)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沙州水厂提质增效项目(一期);

(二)最高限价:*****.00元

(三)资金来源:争取上级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四)业主单位: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二、项目采购内容及标准:编制工程量清单。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报价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备造价咨询的服务能力(提供四川省住建厅官网造价咨询信息备案截图)

四、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将企业营业执照、“四川省住建厅官网”造价咨询备案信息完整截图等证件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18:00。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10:00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询价地点:青川县乔庄镇农业中心六楼会议室

八、报价要求

(一)报价应含增值税税金;

(二)报价要求为书面密封,不接受互联网、传真和电话报价,密封处需加盖公章;

(三)报价内容包括数量、价格必须提供企业的资质文件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九、其他要求:

1.询价截止时间结束后,由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对供应商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评审;

2.本次询价采取总价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当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待公示期满后,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公示期满后3日内无故不签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他供应商按照竞价时确定顺序依次递进。

4.报价文件应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格式自拟。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152-8209-3441,邮箱:*********@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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