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遴选项目

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遴选项目

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遴选项目答疑澄清

1、 招标文件 P12 页投标人及个人业绩计分,如这些业绩都是本投

标人的,是不是可以与 P14 页项目质量控制重复计分?

答:可重复计分。

2、 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预结算审核项目,是由被抽选中的

咨询单位先接受委托,然后实施项目,待工程初审定稿并出了

审计报告后,再上会申请批付造价咨询费,金额确定后再签合

同付款,所以存在宜春经开区审计局复审完后还有咨询单位与

业主未签合同的情况,请问这些项目是不是可以计分?

答:原招标文件P12-P14页中的初审资料:“①委托合同或委托函”变更为“①委托合同或委托函或承接相关工程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预算审核项目,咨询公司初审完成

后,直接送宜春经开区审计局复审,没有给咨询公司有盖章的

封面或定案表,请问这些工程怎么计分?

答: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收集相关资料。

4、 咨询单位初审的项目,好多没去收集或收集不到复审的资料

答: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收集相关资料。

5、 招标文件 P12 页投标人及个人业绩中的投标人业绩以及 P14 页项目质量控制的业绩,不接受分公司业绩。

6、开标时间2024年3月6日9:00时变更为2024年3月13日9:00时。其余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2.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造价咨询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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