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2023年农村沼气设施处置情况公示

亭湖区2023年农村沼气设施处置情况公示

为切实加强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妥善处置闲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经第三方核查确定,2023年我区已处置沼气工程1座,户用沼气14座。根据《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亭湖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亭农发〔2023〕18号)文件精神,对所在乡镇予以补助,合计应发放补助资金6.4万元(其中:盐东镇6.1万元,便仓镇0.3万元)。现将核查结果暨拟补助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3月1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15-********、0515-********


附表1:亭湖区2023年沼气工程处置明细表

附表2:亭湖区2023年户用沼气处置明细表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6日

附表1 亭湖区2023年沼气工程处置明细表

序号

镇区

主体名称

工程规模

处置费用(元)

拟奖补金额

(万元)

1

盐东

盐城市军学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300m3

*****.74

5

附表2 亭湖区2023年户用沼气处置明细表

序号

镇区

村居

沼气编号

业主

拟奖补金额

(万元)

1

盐东

东南村

亭湖区(户用沼气)024

赵柏良

1.1

2

东南村

亭湖区(户用沼气)025

严红青

3

东南村

亭湖区(户用沼气)028

陈立海

4

中东村

亭湖区(户用沼气)055

王建国

5

中东村

亭湖区(户用沼气)056

王爱松

(王春东)

6

中东村

亭湖区(户用沼气)057

陈建奇

7

中东村

亭湖区(户用沼气)062

徐胜贵

8

兆丰村

亭湖区(户用沼气)090

殷安俊

9

桂英村

亭湖区(户用沼气)183

丁迎春

10

桂英村

亭湖区(户用沼气)184

李泽林

11

桂英村

亭湖区(户用沼气)188

陈长永

12

便仓

北李村

亭湖区(户用沼气)994

卞凤军

0.3

13

北李村

亭湖区(户用沼气)996

卞俊杰

14

北李村

亭湖区(户用沼气)997

费祝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沼气 农村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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