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疫情转运车辆洗消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疫情转运车辆洗消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疫情转运车辆洗消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急救中心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18: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04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15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勃 苏美玲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沈阳急救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附件:
附件1 2024年疫情转运车洗消服务发售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4年疫情转运车辆洗消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2-26 至 2024-03-04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苏美玲
(2024年疫情转运车辆洗消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疫情转运车辆洗消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2024年疫情转运车辆洗消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20,640.00
最高限价(元):1,520,640
采购需求:查看

2024年疫情转运车辆洗消服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此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防控措施,中心有权调整工作需求及期限,消杀服务公司根据工作需求增减人员配置取得相对应的服务费用。

疫情常态化期间每月*****元;疫情爆发防控期间每月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如果新一年招标工作未完成,本合同自动延续至新一年招标工作完成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0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急救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3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zb119@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勃 苏美玲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疫情转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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